店堂告示|“人脸识别第一案”宣判!法学博士拒绝“刷脸”进动物园,然后…

如今
随着科技的日新月异
生活中
人脸识别、指纹识别等
高科技识别手段
在不少地方得到运用
不过
也有人对此表示质疑
2019年10月
浙江一位教授
将杭州野生动物世界告上法庭
起因就是,
杭州野生动物世界
引进了人脸识别技术,
应用于年卡使用者的
入园检票...
店堂告示|“人脸识别第一案”宣判!法学博士拒绝“刷脸”进动物园,然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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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纹识别调整为人脸识别
教授起诉野生动物世界
2019年4月,浙江理工大学特聘副教授郭兵支付1360元购买野生动物世界“畅游365天”双人年卡,确定指纹识别入园方式。
郭兵与其妻子留存了姓名、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等,并录入指纹、拍照。后野生动物世界将年卡客户入园方式从指纹识别调整为人脸识别,并更换了店堂告示。
2019年7月、10月,野生动物世界两次向郭兵发送短信,通知年卡入园识别系统更换事宜,要求激活人脸识别系统,否则将无法正常入园。
此后,双方就入园方式、退卡等相关事宜协商未果,郭兵遂提起诉讼,要求确认野生动物世界店堂告示、短信通知中相关内容无效,并以野生动物世界违约且存在欺诈行为为由要求赔偿年卡卡费、交通费,删除个人信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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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纹和人脸等个人生物识别信息行为的评价和规范,以及经营者处理消费者个人信息的问题,成了争议焦点。
本案中,郭兵系自行决定提供指纹等个人信息而成为年卡客户。野生动物世界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指纹识别、人脸识别等生物识别技术,其行为本身并未违反法律规定的原则要求。
双方在办理年卡时,约定采用的是以指纹识别方式入园,野生动物世界采集郭兵及其妻子的照片信息,超出了法律意义上的必要原则要求,故不具有正当性。但未有欺诈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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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0日,富阳法院依法作出前述一审判决,判决野生动物世界赔偿郭兵合同利益损失及交通费共计1038元,删除郭兵办理指纹年卡时提交的包括照片在内的面部特征信息;驳回郭兵提出的确认野生动物世界店堂告示、短信通知中相关内容无效等其他诉讼请求。
原告表示将上诉,
呼吁人脸信息谨慎使用
“从敏感信息处理的角度看,这个结果还是可以接受的。”
郭兵的代理律师、垦丁律师事务所麻策律师表示,基于这个判决,在进入小区大门或进入公共场所等场景下,强制采用人脸识别的方式是具有一定违法性的。
“我们从来不反对人脸识别,只是反对滥用,反对没有给人选择的权利,或缺少同意知情或风险告知等操作。”
郭兵表示:自己讲继续上诉,对于人脸识别,他表示还是需要谨慎使用。郭兵还表示,自己本身从事法学教育和研究工作,安全风险意识相对较高。在他看来,在使用人脸识别的过程中,一定要慎之又慎!
“对于小平台和手机上的小应用,要谨慎又谨慎,遇到强制‘刷脸’,一定要维权。”
T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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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潇湘晨报、新京报
编辑:柏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