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案|最高法反向行为保全首案背后:一款拖把专利纠纷的利益考量

贾小强(化名)没有想到,其在网店卖得正火爆的一款“拖把神器”,被人投诉专利侵权,由此卷入到一场历时一年多仍没有了结的官司当中。在一审认定侵权成立之后,这款拖把被法院判令删除商品链接,不能对外销售。今年9月,官司迎来转机:涉诉专利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宣告无效。11月10日,在“双十一”前夕,最高法针对这起专利官司,裁定电商平台立即恢复拖把的商品链接。这款下架7个月的拖把,终于又可以卖了。
这是最高法首次针对电商平台作出的反向行为保全裁定。所谓“反向行为保全”,是指由被诉侵权人一方(贾小强),在官司终审判决前,向法院提起的行为保全(恢复商品链接)申请,并得到法院支持。
为何最高法要在案件终审判决前作出反向保全裁定?案件背后是一起怎样的专利侵权纠纷?在作出保全裁定时,最高法经过了怎样的利益权衡?
多名知产专家介绍,最高法作出首例涉电商反向行为保全裁定,表明“反向行为保全”这一有效弥补立法不足、平衡各方利益的创新制度,在最高法层面得到了承认,并将成为范例。
首案|最高法反向行为保全首案背后:一款拖把专利纠纷的利益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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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涉电商反向行为保全裁定首案现场。图片来源:最高法微信公众号
“爆款”专利侵权纠纷,一审判决后被迫下线被诉专利侵权的拖把,不是一把普通的拖把,而是一款风靡全网的家居“神器”。
贾小强介绍说,在纠纷产生前,其店铺的这款“拖把神器”在平台同类商品销售中已经名前列茅,是地道的爆款。
2019 年10 月11 日,浙江慈溪市博生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生公司”)起诉涉案“拖把神器”的生产方浙江兴昊塑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昊公司”)、卖家永康市联悦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悦公司”)、谢某及电商平台浙江天猫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猫公司”),认为联悦公司等在天猫上销售的“拖把神器”构成对其专利权的侵犯,索赔数百万元。
首案|最高法反向行为保全首案背后:一款拖把专利纠纷的利益考量】博生公司所指的专利侵权,是指这款拖把侵犯了该公司拥有的一项称为“具有新型桶体结构的平板拖把清洁工具”的实用新型专利。
但贾小强认为,其兴昊、联悦两公司生产、销售的拖把并不构成侵权。随后,兴昊公司针对原告博生公司的专利,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无效宣告请求。
天猫公司也被一并起诉。但天猫公司认为,因平台难以判断被诉侵权产品是否构成侵权,在接到投诉后,在联悦公司申请下,天猫冻结了其账户金额,以担保被诉“拖把神器”不下线,若最终被判侵权,这笔保证金可以用于赔偿。而如果不问投诉是否成立就删除商品链接,则可能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因此,天猫公司合理权衡双方利益,并采取了“被诉方交纳保证金”的必要措施,请求法院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2020年4月10日,一审法院认定侵权成立,作出判决:兴昊、联悦公司及谢某停止侵权行为;兴昊、联悦两公司连带赔偿博生公司经济损失316万元;天猫公司立即删除、断开被诉侵权产品的销售链接。
法院同时认为,天猫所采取的冻结保证金和店铺账户的措施,留待司法作出是否构成侵权的裁判后,再决定是否对涉诉商品下线,应视为已采取了必要措施,不存在过错,无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一审判决后,天猫公司删除了被诉拖把在天猫上的销售链接。
首案|最高法反向行为保全首案背后:一款拖把专利纠纷的利益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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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涉电商反向行为保全裁定首案现场。图片来源:最高法微信公众号
二审期间专利被宣告无效,最高法裁定立即恢复链接一审判决后,联悦公司上诉。根据相关规定,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等上诉案件由最高法知产法庭统一审理。
二审中,专利权“反转”:2020年9月9日,博生公司的涉诉专利权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宣告“全部无效”。不过,据最高法通报,博生公司表示将就专利被国知局宣告无效一事,提起行政诉讼。这意味着,已历时一年多的专利纠纷诉讼案,短时间或难有最终判决结果,而涉诉拖把的商品链接已被下线数月,“爆款”仍然不能销售。
11月5日,联悦公司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行为保全申请,请求法院责令天猫公司立即恢复拖把的销售链接,并提出由于“双十一”临近,情况紧急,请求法院48小时内作出裁定。
最高法知识产权法庭收到申请后,当晚即联系各方当事人,电子送达相关材料,并于次日一早组织各方当事人进行了听证。合议庭对联悦公司是否具有提出知识产权行为保全申请的主体资格、采取行为保全措施的必要性、担保数额的确定等方面进行了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