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后|“双11”过后,你退货了吗?( 二 )


专家:消费要理性 维权要合法
近期,为了引导消费者在“双11”购物高峰时段谨慎选择、理性消费,临沂市消费者协会向广大消费者发布消费警示,做到理性消费、谨防消费陷阱,依法理性维权。
“今年是第12个‘双11’,经历了这么多年的购物狂欢洗礼,越来越多的消费者面对‘双11’变得更加客观理性,但仍有一部分消费者存在盲目消费等问题。”临沂大学商学院教授朱建成在接受采访时表示,目前“双11”购物还存在诸多问题,比如发货速度慢、实物与图片不一致、收了定金不付尾款定金不退.....类似问题遭到消费者诟病,但依然有相当一部分消费者每年“双11”都会盲目、过度消费。
针对这种情况,朱建成认为,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对交易平台的监管力度,对商品标识与实物相差甚远以及电商平台实行的定金制度是否符合规定等问题,加大检查力度。同时,朱建成提醒消费者,要理性购物,适度消费,不做“剁手党”;一旦出现商品质量等问题,要及时投诉,依法维权。
临沂市消费者协会发布的消费警示中也提到,收货时应当场开箱查验,一旦发现商品有问题要立即联系商家并拒收商品。同时要注意网购七日无理由退货的期限。如需无理由退货应在收到商品之日起7日内向经营者提出退货要求。此外,消费者一定要保留与商家的交易内容聊天记录、发票等相关电子、双方的约定内容,网购产品介绍和活动的宣传内容,保存好有效的购物凭证或发票,验货的视频和照片等,包括线下体验场景的各种资料,这些都是维权的重要依据。同时,消费者还应注意“七日无理由退货”和“三包”售后等服务范围和承诺。
消费者在发现商品质量不合格或与广告宣传不相符等问题产生纠纷时,应及时与商家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及时拨打当地12345、12315进行投诉,或者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临报融媒采访人员 张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