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朝|互联网“反垄断”:十年争议,今朝枪响

作者/钟微 编辑/叶丽丽
来源|连线Insight(ID:lxinsight)
“假如现在换一下,你是BAT,你觉得怎么做才比较好?”
2016年中国绿公司年会上,马云针对贾跃亭曾公开提到的“百度、阿里巴巴、腾讯垄断了整个互联网创业的资源”,在现场发出了这一反问,从而展开了一场激烈对话。
面对这一反问,贾跃亭只好说,每个时代都会有一些垄断整个社会资源的企业,但时代变迁的同时,都会诞生全新的更加伟大的企业,而突破上一代企业的封锁或是大山。
顺着贾跃亭的话,马云说出了一句名言,“推翻三座大山,把地主弄死,农民不一定富起来。”
时至今日,中国互联网孕育出不少巨头,当一个行业竞争白热化时,必定少不了BAT等互联网巨头的身影。
这种趋势存在已久。例如本地生活网这门生意,包含着外卖、出行两大入口,美团难得独立,但其最重要的竞争对手饿了么,最终被阿里巴巴联合蚂蚁金服全资收购。
共享单车烧了许多年,ofo没能有什么好结局,令人意外的是,摩拜最终却被美团以27亿美金收购,还没能像饿了么一样保有品牌。
很多公司长大后,都避不开巨头,要么被收入麾下,要么面临巨大竞争压力。以至于坊间有调侃,卖给BAT要趁早。
今朝|互联网“反垄断”:十年争议,今朝枪响
文章插图
即使关于互联网巨头垄断的讨论络绎不绝,但以往反垄断案件发生在其他行业,互联网领域少有案例。
2013年,曾负责反价格垄断执法的国家发改委,查处了茅台和五粮液、三星和LG液晶平板、洋奶粉、隐形眼镜片等价格垄断大案。国家发改委甚至对合生元等6家乳品企业,开出高达6.6873亿人民币的垄断罚款。
相比之下,中国互联网领域,虽然屡屡出现涉嫌垄断的事件,但最终少有明确判罚,对于垄断的界定标准等多有争议。
今朝|互联网“反垄断”:十年争议,今朝枪响】2020年,中国互联网可能将要迎来反垄断的新时代。实施已11年的《反垄断法》进入首次“大修”,近期发布的《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意见征求稿)》(以下简称《指南》)则提到,二选一、大数据杀熟等行为,或被认定为垄断。
就在同一天,博鳌亚洲论坛副理事长、中国央行原行长周小川对互联网科技巨头的垄断行为发出预警:“互联网科技巨头掌控大量数据和市场份额,形成垄断抑制公平竞争。”
《指南》发出的时间,正好是各大电商平台如火如荼酣战双十一的时候,一边宣布着战绩的电商巨头,一边股价却出现大跌。
变化正在发生,而巨头们终将面对这一极具挑战的课题。
互联网“二选一”往事
被称作“中国互联网反垄断第一案”的“3Q大战”,背后围绕着“二选一”展开。
2008年,中国《反垄断法》颁布。两年后便发生了一起典型案例。2012年,360起诉腾讯公司滥用其市场支配地位,索赔1.5亿元,但被驳回。2014年,腾讯起诉360,而后者被判决构成不正当竞争并赔付40万。
这一事件受到无数关注的同时,《反垄断法》也开始被公众熟知,360和腾讯的诉讼,从广州高院一路打到最高院,因各界关注度极高,过程还曾被电视和微博直播。
争议也随之而来。互联网实验室主任方兴东等人曾撰写《中国IT业20年反垄断历程和特征研究》,其中提到,BAT通过建立生态圈、制定规则,掌握了绝对话语权,对舆论有明显的控制力和影响力,还基于自身强大的服务生态和资本优势形成派系力量。
而《反垄断法》虽然已经实施,但是在对互联网垄断案件的审判中没有实现重大突破,企业垄断行为成本过低,进一步助推市场生态恶化。
方兴东还曾评价,由于反垄断法规成熟,美国科技市场上几乎每隔5年就会出现一批影响世界的互联网公司。而反观国内,目前基本上仍处于第一代互联网精英掌舵的时代,在各个领域留给后来者的生存空间很少。
今朝|互联网“反垄断”:十年争议,今朝枪响
文章插图
直到如今,中国互联网“二选一”事件依然屡见不鲜。
2015年双十一前夕,京东官方微信公众号称,其公司不断接到商家信息,阿里巴巴集团在“双十一”促销活动中胁迫商家“二选一”,之后京东实名举报给国家工商局。
对此,天猫双十一筹备委员会发言人苏娅曾表示,阿里尊重实名举报,但今天是“鸡实名举报了鸭,说鸭垄断了湖面。”在此之前,京东也曾对部分旗舰店进行关闭并表示永不合作。
此后几乎每年都会爆发“二选一”争议事件,故事的主角也从阿里、京东,扩展到拼多多、唯品会等电商玩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