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国家重拳出击!互联网巨头反垄断来了:阿里、美团、京东们“瑟瑟发抖”


中国基金报 泰勒
没想到国突然就重拳出击 , 国内的互联网巨头遭暴击 , 这些年 , 互联网巨头公司的寡头化 , 垄断化 , 封闭化一直都在被诟病 , 二选一这种店大欺客的事儿 , 终于到头了!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征求意见: 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 11月10日 , 市场监管总局就《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 其中指出 , 平台经济领域垄断协议主要是指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决定或者其他协同行为 。 协议、决定可以是书面、口头等形式 。
证券时报网|国家重拳出击!互联网巨头反垄断来了:阿里、美团、京东们“瑟瑟发抖”
本文插图
基金君看了征求意见稿 , 整理了十大要点内容 。
1、为预防和制止互联网平台经济领域垄断行为 , 降低行政执法和经营者合规成本 , 加强和改进平台经济领域反垄断监管 , 保护市场公平竞争 , 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 促进平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以下简称《反垄断法》) , 制定本指南 。
2、平台本指南所称平台为互联网平台 , 是指通过网络信息技术 , 使相互依赖的多边主体在特定载体提供的规则和撮合下交互 , 以此共同创造价值的商业组织形态 。
3、对平台经济领域开展反垄断监管坚持以下原则
营造公平竞争秩序 。 加强科学有效监管 。 激发创新创造活力 。 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 维护各方合法利益 。
4、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
反垄断执法机构依据《反垄断法》第十八条、第十九条规定 , 对认定或推定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因素和情形进行分析 。 结合平台经济的特点 , 可以具体考虑以下因素:
(一)经营者的市场份额以及相关市场竞争状况 。 确定平台经济领域经营者市场份额 , 可以考虑交易金额、交易数量、用户数、点击量、使用时长或者其他指标在相关市场所占比重 , 同时考虑该市场份额持续的时间 。
(二)经营者控制市场的能力 。 可以考虑该经营者控制上下游市场的能力 , 阻碍、影响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的能力 , 相关平台经营模式、网络效应 , 以及影响或者决定佣金、流量或者其他交易条件的能力等 。
5、 不公平价格行为
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平台经济领域经营者 , 可能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 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商品或者以不公平的低价购买商品 。 分析是否构成不公平的高价或者不公平的低价 , 可以考虑以下因素:
(一)该价格是否明显高于或者明显低于其他平台经济领域经营者在相同或相似市场条件下同种商品或者可比较商品的价格;
(二)该价格是否明显高于或明显低于该平台经济领域经营者在其他相同或相似市场条件区域同种商品或者可比较商品的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