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55名农民工被公司欠薪两年,当地住建局:先由总包方清偿( 二 )


关于欠款原因,前述工作人员表示,项目干赔本了,并未支付款项,导致现在总包单位需要负总责。“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条例》相关条例,目前施工总包单位先进行清偿,把这笔钱付了,之后再进行追偿。”
国务院发布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条规定,农民工有按时足额获得工资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分包单位对所招用农民工的实名制管理和工资支付负直接责任。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劳动用工和工资发放等情况进行监督。分包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先行清偿,再依法进行追偿。该条例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
【扬子晚报|55名农民工被公司欠薪两年,当地住建局:先由总包方清偿】9日晚,黑龙江昌和汇龙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告诉澎湃新闻,该项目两年前已经竣工。公司早已结清施工单位工程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