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警方破获惠山首例涉嫌侵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案件

扬子晚报网11月5日讯(采访人员 丁波)2019年8月至2020年9月,无锡市公安局惠山分局洛社派出所侦办破获了惠山区首例涉嫌侵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案件,该案总金额达4000余万元,共计4人被采取强制措施,其中1人被逮捕。警方为受害单位直接退赃挽损500余万元。
【扬子晚报|警方破获惠山首例涉嫌侵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案件】
扬子晚报|警方破获惠山首例涉嫌侵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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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单位无锡某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杭某至惠山分局报案,警方经过审查,犯罪嫌疑人封某、徐某、杨某、钟某分别被抓获归案。2017年5月,犯罪嫌疑人杨某从无锡某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离职后,因感觉原所在公司生产销售的失重式喂料机市场前景广阔,遂与犯罪嫌疑人徐某合谋后共同出资成立公司生产销售同类型产品。2017年7月,杨某委托他人对从无锡某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做售后期间未经公司许可带出的控制面板芯片程序进行破解,后让上海某公司钟某使用其破解的芯片程序复制生产控制面板,装配于自行生产的失重式喂料机销售牟利。后杨某因与徐某意见不和,又另行创办无锡某科技有限公司,自行生产销售失重式喂料机。2018年9月,犯罪嫌疑人封某从无锡某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离职后,自己创办公司生产销售失重式喂料机,先从犯罪嫌疑人徐某处购买控制面板装配使用,后也利用杨某破解出的“失重喂料机操作系统V1.0”软件程序委托钟某复制控制面板,并装配于失重式喂料机上销售牟利。
犯罪嫌疑人封某、杨某、徐某、钟某以盈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破解、复制并生产销售带有“失重喂料机操作系统V1.0”软件的失重式喂料机,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之规定,涉嫌侵犯著作权罪。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的规定,近日,惠山公安分局将本案移送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