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青年报|北京对市民诉求实施限时办理( 二 )


核心
成立市委“接诉即办”改革领导小组
《意见》提出完善领导体系。成立市委“接诉即办”改革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接诉即办”工作的顶层设计、统筹谋划、整体推进。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市级部门和街道(乡镇)以及承担公共服务职能的企事业单位落实、社区(村)响应、专班推动的责权明晰的领导体系。
完善市、区、街道(乡镇)“接诉即办”工作体系,明确各级“接诉即办”工作职责,规范细化“接诉即办”主体范围。健全以市民服务热线为主渠道的“接诉”体系,受理并直派群众各类诉求。
引导中央单位参与“接诉即办”
《意见》提出推进精治共治法治,提升综合系统的治理效能。主动治理、未诉先办。推动“接诉即办”从“有一办一、举一反三”向“主动治理、未诉先办”转化,通过一个诉求解决一类问题,通过一个案例带动一片治理。对群众诉求的高频问题、重点区域,开展专项治理。
多元治理、共建共管。健全社区管理和服务机制,完善基层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发挥好社区议事厅、小区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委员会等在社区治理中的作用。抓好区域化党建,整合辖区内各类资源,引导中央单位、驻京部队等参与“接诉即办”工作。建立与新闻媒体协同响应机制,共同推动诉求解决。
探索市民服务热线工作人员交流挂职机制
《意见》提出,选派政治过硬、业务熟练、服务意识强的业务骨干负责“接诉即办”工作,承担热点问题、诉求多发街道(乡镇)的督导工作。探索市民服务热线工作人员与街道(乡镇)、社区(村)工作人员交流挂职机制。加强坐席人员选拔管理,强化专业能力培训,适当提高待遇标准。
对群众诉求办理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及不作为、乱作为,违规、违纪、违法等问题纳入监督执纪执法范围,一经发现,坚决查处,严肃追责问责。要进一步发挥媒体监督作用,充分畅通群众监督渠道,构建完善“接诉即办”的社会监督体系。
文/本报采访人员 李泽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