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借条被撕毁?欠款人去世,债主拿复印件要求其子女还钱败诉( 二 )


“在日常经济生活中,借款人偿还借款后,出借人一般会将借条返还或销毁。故如果只有借条的复印件,没有其他证据可以佐证借款这一事实,借条复印件就丧失了证据效力,将会承担败诉责任。”
刘昌海提醒,出借人一定要注意保留好证据原件,以免一旦发生纠纷难以维权。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采访人员 万承源 通讯员 顾建兵 韩丽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