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选择高速只为赶时间上班,严重超速被记12分

扬子晚报讯(采访人员 郭一鹏 通讯员 李焱)为了赶时间上班,选择从高速公路行驶,用空间换时间本没有错,殊不知高速公路有限速规定,结果这位驾驶人不仅面临罚款,驾驶证还要扣12分,损失惨重。
扬子晚报|选择高速只为赶时间上班,严重超速被记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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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速行驶被抓拍
11月3日早晨,南京长江三桥公安检查站民警通过雷达测速装置,发现由南向北出城方向有一辆小车超速50%以上。于是,民警在收费站将该车拦截做进一步检查。面对民警的询问,该驾驶员表示,自己单位在江北新区,平时都从长江隧道走,当天因为赶时间,所以选择了大胜关长江大桥。“我确实开的快了一点,没想到会超速那么多。”驾驶员尴尬地说。
【扬子晚报|选择高速只为赶时间上班,严重超速被记12分】民警告知,大胜关长江大桥高速公路的最高限速标准是100,该驾驶人的车速达到了151,超过规定时速的51%,属于严重超速的交通违法行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超速50%以上罚款2000元,扣12分,扣留其驾驶证,驾驶人还将重新参加科目一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