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判了!单手飙车的宝马司机被处拘役2个月
此前,一段飙车视频在网络热传,该视频中有一名驾驶人单手开宝马,一路狂飙最高时速达到256公里。其间宝马车还一度逆行,闯红灯,如此危险行为让人惊出一身冷汗。10月27日,嫌疑人卢某龙在海门开发区某企业内被抓获。10月28日下午,卢某龙(男,32岁,上海市人)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海门警方依法刑事拘留。11月3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卢某龙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2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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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马轿车
11月3日下午,该案在海门法院驻看守所支云法庭开庭,并当庭作出一审判决。卢某龙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2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海门法院在审理中查明,被告人卢某龙于10月26日上午9时40分许,为寻求刺激、挑战极限,以南通市海门区滨江街道广州路浒通河闸口道路监控东侧约50米处为起点,驾驶宝马车沿广州路由西向东从静止状态开始极限加速行驶约2.36公里,行驶时间48秒许,超过规定时速20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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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调取现场监控
【扬子晚报|判了!单手飙车的宝马司机被处拘役2个月】行驶过程中,卢某龙违反交通法规,以左手控制方向盘、右手持手机摄录的方式驾驶汽车,存在违反禁止标线指示、逆向行驶超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驾驶时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等交通违法行为,该车仪表盘显示最高时速达256公里/小时。
案发后,被告人卢某龙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据其交代,自己于10月26日上午9时许,驾驶宝马轿车在南通海门区广州路行驶期间,为寻求刺激,作出超速行驶、越双黄线、闯红灯等行为,并拍摄视频发至微信群进行炫耀。在审查起诉阶段,卢某龙出具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庭审中,卢某龙还就自己的行为向公众道歉,并表示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
海门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卢某龙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为惩治犯罪,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保护公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法院综合各项情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采访人员 郭一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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