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市场|浙江台州新政:市区新购买住房 取证后满3年后方可转让


房地产市场|浙江台州新政:市区新购买住房 取证后满3年后方可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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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市场|浙江台州新政:市区新购买住房 取证后满3年后方可转让】
观点地产网讯:11月3日 , 浙江台州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
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 , 《通知》表示 , 自通知实施之日起在台州市区新购买的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 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满3年后方可转让 。 购买时间以交易合同网签时间为准 。
同时 , 《通知》提出要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 。 要严格执行商品房预售许可政策 , 分期申请预售的商品房项目 , 每期预售建筑面积不少于3万平方米(尾期除外);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及以下的项目一次性申请预售 。
而已取得预售许可的 , 要在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及每套房屋备案价格 , 销售价格不得高于备案价格 。 新开盘项目商品住房每期备案均价应基本保持一致 。
《通知》还提出要保持土地市场平稳 , 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监测 , 以及切实落实主体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