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小贷牌照迎强监管 含金量或缩水( 二 )


按照此前的设计 , 对小贷公司的管理中 , 央行银保监等监管机构只是定规则 , 具体的准入还是由省级政府一般是金融办批设管理 , 而在本次征求意见稿中 , 对网络小贷的各项准入及合规管理提高了层级 。
征求意见稿要求 , 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经营许可证自颁发之日起 , 有效期为3年 。 小额贷款公司拟于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经营许可证期满后继续从事该业务的 , 应当在期满前90日以内向发证部门提出续展申请 , 发证部门准予续展的 , 每次续展的有效期为3年 。
苏筱芮认为 , 续展机制与支付牌照高度相似 , 这意味着网络小贷可能面临“不予续展”的情形 , 对网络小贷合规经营具有震慑作用 。
征求意见稿要求 , 经营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的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 , 且为一次性实缴货币资本 。 跨省级行政区域经营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的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0亿元 , 且为一次性实缴货币资本 。
苏筱芮认为 , 此前网络小贷由地方监管批设 , 在全国层面的准入并未统一 , 该条款内容在全国范围内统一了网络小贷的注册资本金的两个门槛 , 跨区50亿不跨区10亿 。
联合贷重点“去杠杆”
征求意见稿还对“联合贷款”的杠杆比例做了明确限制 。 在单笔联合贷款中 , 经营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的出资比例不得低于30% 。
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局长郭武平在11月2日的一篇文章中指出 , 金融机构与科技公司合作中 , 资金大部分来源于金融机构 。 “在对个人和小微企业的联合贷款中 , 90%以上的资金来源于银行业 , 有的高达98%以上 。 ”
实际上 , 如“花呗”、“借呗”和白条等互联网金融信贷产品 , 其背后的资金来源包括银行、消费金融公司、小额贷款公司、信托等多类型机构 。
一位消费金融行业人士对采访人员表示 , 此次征求意见稿将联合贷款中小贷公司的出资杠杆定为30% , 一旦落实 , 将起到直接去杠杆的作用 。 并且后续还有可能对消费金融公司、银行等渠道的联合贷款出资比例继续明确监管 。
苏筱芮认为 , 该项条款具有重大杀伤力 , 对于某些大科技公司以小比例自有出资撬动杠杆扩大联合贷款规模的行为实施了强有力的约束 。
征求意见稿要求 , 对自然人的单户网络小额贷款余额原则上不得超过人民币30万元 , 不得超过其最近3年年均收入的三分之一 , 该两项金额中的较低者为贷款金额最高限额;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关联方的单户网络小额贷款余额原则上不得超过人民币100万元 。
一家金融科技公司人士表示 , 网络小额贷款的用户群是较银行消费信贷资质较差的人群 , 即收入为白领以下的人群 , 收入水平较低 。 且网络贷款如何验证用户收入 , 各家平台也各有标准 , 后续如果监管落实到管理细则的进一步明确 , 很有可能对网络贷款的客户、规模造成直接缩减的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