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头条客户端|五类困境家庭服务对象入住养老机构可获补贴 最高每人每月补3600元( 二 )


具体来说,城乡特困服务对象,在给予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经费基础上,市区两级财政按照每人每月2000元予以补助。城乡特困服务对象入住养老机构的,优先使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经费。
低保家庭服务对象,市区两级财政按照每人每月3600元予以补助。
低收入家庭服务对象,市区两级财政按照每人每月2800元予以补助。
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服务对象,市区两级财政按照每人每月2800元予以补助。
其他重度残疾人,市区两级财政按照每人每月1200元予以补助。其他重度残疾人与其失能、失智、高龄或重度残疾的父母共同入住养老机构的,每名服务对象均按照其他重度残疾人服务对象补助标准上浮30%执行,即每人每月1560元予以补助。
在上述补助标准的基础上,《实施办法》特别规定,养老机构收费价格低于本办法规定补助标准的,按照所入住养老机构的实际收费价格予以补助。
解读:《实施办法》颁布后,将会带来哪些新变化?
变化一:困境家庭服务对象将享受到更好的养老服务。
针对本市特殊老年人设置的兜底政策,困境家庭服务对象如有需求,可保障其顺利入住养老机构。为困境家庭服务对象提供服务的机构,应为养老服务质量等级评定二星级及以上的养老机构。对已入住二星级以下养老机构的困境家庭服务对象,在现有服务合同到期后由服务对象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统筹安排,过渡期原则上不超过两年。服务对象可根据自身身体状况、经济状况及居住状况,在全市范围内选择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入住,且优先入住符合条件的公办养老机构。
变化二:困境家庭服务对象将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今年五月出台的《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满足了老年人就近、就便、精准、多样的养老服务需求。而《实施办法的》的落地,为困境家庭服务对象提供了“用得上、住得起”的普惠性基本养老服务,较为彻底解决了困境家庭服务对象住不起、住不进养老机构的心理顾虑。最暖人心的是,《实施办法》规定“各街道(乡镇)有义务为困境家庭服务对象推荐合适的养老机构”,让困境家庭服务对象的生活更加安心、舒心、开心、放心。
变化三:优化审批流程,受助对象无需东奔西跑。
困境家庭服务对象申请入住补贴,采取“系统受理、网上审批”的方式办理。服务对象入住养老机构,由选定好的养老机构作为申请人,登录北京市社会福利服务管理平台进行申请,并在福利平台中上传服务对象和养老机构签章后的承诺书,福利平台自动受理。福利平台通过网上数据共享方式,自动核对身份信息、残疾信息及能力评估信息,符合补贴条件的,福利平台自动审核通过,并自动生成政府补贴额度和个人支付额度。与原政策相比,《办法》进一步简化了申请程序,借助福利平台的共享式数据校验审核,也将大大减少服务对象申请入住的时间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