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头条客户端|五类困境家庭服务对象入住养老机构可获补贴 最高每人每月补3600元

北京市民政局在强化养老“兜底”上再出新政。日前,《北京市困境家庭服务对象入住养老机构补助实施办法》的出台(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让困境家庭服务对象心里“有底”。根据《实施办法》,入住养老机构时,城乡特困服务对象将在给予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经费基础上,按照每人每月2000元予以补助;低保家庭服务对象将按照每人每月3600元予以补助;低收入家庭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服务对象将按照每人每月2800元予以补助;其他重度残疾人将按照每人每月1200元予以补助。
首次将城乡特困老年人或重度残疾人纳入补助对象
2016年,北京市民政局印发了《北京市困境家庭服务对象入住社会福利机构补助实施办法》。由于政策未规定市、区两级财政资金配比,各区保障标准差参差不齐,以及定点社会福利机构限制、申请程序繁琐等原因,政策未达到预期效果。2021年1月,新调整的《实施办法》将正式落地实施,相比2016年的政策,不仅拓宽了服务对象覆盖面,上调了补助金额,还明确各街道(乡镇)有义务为困境家庭服务对象推荐合适的养老机构。《实施办法》的出台,将为困境家庭服务对象入住养老机构扫清“经济障碍”,提高服务对象的照料服务质量。
相较四年前出台的相关补助实施办法,此次《实施办法》中,对入住养老机构可享受补贴的人群覆盖面有所扩展,困境家庭服务对象是指具有本市户籍,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服务对象:城乡特困中的老年人或重度残疾人;低保家庭中的失能、失智老年人或高龄老年人、重度残疾人;低收入家庭中的失能、失智老年人或高龄老年人、重度残疾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中的失能、失智老年人或年满70周岁的老年人(含其重残的独生子女);未享受城乡特困供养、低保、低收入待遇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以下简称其他重度残疾人)。
据了解,与2016年政策相比,本次新政主要变化在于首次将城乡特困老年人或重度残疾人纳入补助对象,同时,在2016年政策中,低保低收入家庭中的重残人员必须再次进行能力评估方可享受补助政策,而今后重度残疾人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即可申请补助政策。
市区两级财政分类补助不同人群
【北京头条客户端|五类困境家庭服务对象入住养老机构可获补贴 最高每人每月补3600元】《实施办法》对困境老人出台的扶持政策力度更大,补助金额均有显著提升,以更好得减轻家庭负担。根据2019年政策绩效评价报告中本市养老机构建设运营平均成本,按照养老机构平均每人每月5000元价格作为参照值,统筹整合服务对象当前享受政府各类补贴资金,分类确定不同类别服务对象的补助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