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一说你们喜欢的角色,以及理由吧。

三毛。
她给男朋友荷西做菜,在问到竹笋粉丝这道菜叫什么名字的时候,三毛说:这个啊,叫雨。是老天下雨的时候冻在高山上的。农民伯伯很辛苦才能采到的。
不是流浪记的的三毛,是沙漠里的三毛。


去沙漠里考驾照,一口气背完了学车手册去找驾校老师,说我现在能对手册倒背如流,到过几天后一定会忘记的,能不能就不用参加笔试了?老师说不行,但到笔试的那天,老师对三毛眨巴眨巴眼睛,三毛看看卷子,题目诸如是红灯停还是绿灯停……总算是明白了眨巴眼睛的意义。
三毛在沙漠里的一个废弃场找到一个轮胎,仔仔细细的清洗干净后放上旧毯子,一个坐垫就完成了。家里沙发把手坏掉了,三毛在废弃场找了一辆报废的自行车,于是把那轮胎拆解了安在沙发上。
说这是小说,其实这是三毛的自传,一本与男朋友荷西的爱情日记。

我无法将生活过得如此多彩,我并也没有发现美和动手的能力。但三毛可以,她有着用诗来书写生活的能力。我喜欢三毛。喜欢她的才学和生活方式。


■三十一
优点:机智,警觉,无与伦比的坚定
悲惨世界 沙威
在信仰与现实冲突时,宁愿自杀也不选择妥协
ps:喜欢十周年纪念版pq叔的版本
缺点:不会游泳
罗素感觉把沙威演成了一个老实巴交的片儿警形象……还是算了……欣赏不了
■三十一


■三十一

土间太平吧。
当然我不是羡慕他的知识(高中时全校第一)或者厨艺,而是他的生活态度以及为人处世的原则。
他是《干物妹小埋》里土间埋的哥哥,性格很好品学兼优十分可靠的人。
面对小埋的任性要求,无理取闹,懒散和不理解大人社会的“干物妹”样,太平选择了宽容,并运用自己为人处世的哲学多次成功感化小埋,使小埋在朋友与哥哥的双重感化下,渐渐褪去了“干物妹”的外皮,成为真正的“品学兼优,气质甜美”的女孩子。
我真心希望,自己能有他一半的人生哲学。
这很好,不是吗?

但这不妨碍人类追求美好,不是吗?
PS:我内心也明白,太平这种人,是不存在的,哪怕抛却知识和厨艺的外在优点,单纯要求内核,这种人也不存在,没有人能做到如此气度,人生淡然。

书籍:三毛荷西,喜欢三毛用自己的双手,才思,在沙漠中让自己的生活更加精彩,上得厅堂下得厨房的奇女子
■三十一
喜欢荷西是因为两个情节:愿用自己黄金的心,换三毛伤痕累累的心(原句记不太清楚了)一个是当得知三毛想去沙漠,便提前到沙漠将一切安排好。感觉是一份让人安心的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