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试点|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首批授权事项清单发布!( 二 )


9 优化创业投资企业市场准入和发展环境
(1)完善创业投资发展的法治环境 , 鼓励深圳制定促进创业投资发展的地方性法规 。 优化创业投资发展的政策和市场环境 , 拓宽创业投资资金来源和市场化退出渠道 , 推动创业投资双向开放 , 营造有利于创业投资发展的生态环境 。
(2)规范从事创业投资业务的公司或合伙制企业的注册名称和经营范围要求 , 创业投资企业商事登记注册后限期完成备案 。 健全市场监管、金融监管和行业发展等部门对创业投资企业登记注册信息实时共享和互联互通机制 。
(3)支持深圳创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创业投资中心 。
10 依法依规开展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试点 (1)在交通、水利、物流仓储、产业园区等基础设施领域推出公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 。
(2)探索国有企业参与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的有效方式和路径 。
11 探索完善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产权市场化定价和交易机制 建立连接技术市场与资本市场的全国性综合服务平台 , 为科技成果交易、转移转化提供一站式服务 。 完善确权、登记和公示等基础功能 , 形成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产权市场化定价和交易机制 , 优化科技成果信息管理、检索和分析 。
12 分类分步放开通信行业
(1)安全有序放开基础电信业务 。 加快放开增值电信业务 , 逐步取消外资股比等限制 。 赋予深圳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的审批权限 。
(2)支持深圳在本地运营商建立预警、监测、分析、处置平台 。
13 推进大数据平台及相关机制建设 支持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大数据中心 , 研究论证设立数据交易市场或依托现有交易场所开展数据交易 。
14 深化国资国企综合改革
(1)支持深圳开展区域性国资国企综合改革试验 , 赋予更大改革自主权 , 鼓励结合实际推行更为灵活、更具创新性的改革举措 。
(2)支持完善区别于党政领导干部、符合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家成长规律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机制 , 探索与企业市场地位和业绩贡献相匹配、与考核结果紧密挂钩、增量业绩决定增量激励的薪酬分配和长效激励约束机制 。
二、营商环境方面
15 创新国际性产业与标准组织管理制度 对于住所设在深圳的国际性产业与标准组织 , 申请成立登记时 , 简化注册流程 , 缩短注册时间 , 同时建立综合监管机制 , 加强监管 。
16开展破产制度改革试点
(1)试行破产预重整制度 , 探索建立泛亚太地区破产重整中心 。
(2)允许探索跨境破产协作机制 , 完善财产处置配套制度 。
(3)探索政府有关部门与法院联动制度 , 建立信用修复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