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之|《新唐书》为什么把太子弘之死,“嫁祸”于其母武则天( 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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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图_ 《旧唐书》的修撰离唐朝灭亡时间不远,资料来源比较丰富
历史上,太子弘请嫁二公主确有其事。但是在《旧唐书》中却没有找到关于太子请嫁二公主,母子结怨,太子被害的迹象。请嫁二公主是在咸享二年,太子薨逝是上元二年,期间相隔了四年。我们不仅要问,世界上哪有母怨亲子,四年后又去报复的?且不说当时武则天是日理万机的当政太后,就是一般井市妇女也不会这样做。更何况请嫁二公主之事又无害于武则天,根本没有母子结怨的条件。所以,因太子请嫁二公主母子结怨而被害的说法是站不住脚的。
某些史书还有这样的说法:武则天有临朝的野心,太子弘是他的障碍,故除之。这也是无稽之谈。当时唐高宗只有四十八岁,皇子们都是成年人,在这两代人都能当政的情况下,武则天只要除掉太子弘,自己就一定能轮到当皇帝呢?显然是不会的。至于某些史家为什么要把相隔四年的事情拼凑在一起,形成因果关系,我们就不得而知了。

弘之|《新唐书》为什么把太子弘之死,“嫁祸”于其母武则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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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图_ 武则天(624年-705年12月16日)
三、应当还原历史真相尊重客观事实
上元二年,武则天在合壁宫鸩杀太子弘的事,只有《新唐书》是肯定的写出来的。其他史书只是提到,并没有肯定。司马光在《资治通鉴》中也只说:“时人以为天后鸩之。”并加注按语“其事难明,疑之传疑”。《唐历》只是提出太子弘“不以寿终”,也没有肯定的指出是武则天所为。
我们进一步来分析:《新唐书》是二十四史之一,为正源官书。其作者欧阳修等是北宋人,于公元1060年写成此书,据上元二年有385年,其内情何以得知?据司马光猜测,欧阳修可能是根据《唐历》的记载,和李泌对唐肃宗的一段谈话作为依据的。然而,李泌和《唐历》的作者都是唐肃宗时代的人,距上元二年已有八十多年,他们也没有亲身经历,也是靠别的史料或听人传说而已。
这样,武则天鸩杀太子信息的来源只有一个,那就是嗣圣元年(684年) 骆宾王的《讨武瞾檄文》。因太子弘身染痨瘵,临终出现吐血症状,正和下毒的状况相似,不免给宫中的人留下了印象。正巧八年后武则天临朝,使李家宗族所痛恨。又见骆宾王在《檄文》中描写武则天“杀妹屠兄,弑君鸩母”等内容。于是人们前后联系,认为“弑君”就是杀死储君,为民间广为流传,以致被《新唐书》所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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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图_ 骆宾王(约619年—约687年),唐代著名诗人
四、追根求源还武则天一个公道
论史料,最可靠的应该是宫廷实录和唐高宗的诏书。因为宫廷实录是出自宫廷记事的原始文献,其可靠性毋庸置疑。诏书是皇帝用于号令天下的文件,受全国的监督,更为可靠。虽然宫廷实录我们难以寻觅,但高宗的诏书却能见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