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中法”打破垄断,晋商足迹遍天下


“开中法”打破垄断,晋商足迹遍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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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食货志》中关于''定立每盐一引''的文字记载 。 全媒体采访人员宿晓健摄
明代 , 晋商成为全国著名的地方商帮 。
“晋俗勤俭 , 善殖利于外 。 ”这是明代《晋录》作者沈思孝夸山西人的话 。
放眼当时中国 , 晋商有实力且节俭 。 明人谢肇淛《五杂俎》说 , “富室之称雄者 , 江南则推新安 , 江北则推山右 。 新安大贾 , 鱼盐为业 , 藏钱有至百万者 , 其他二三十万 , 则中贾耳 。 山右或盐 , 或丝 , 或转贩 , 或窖粟 , 其富甚于新安 。 新安奢 , 而山右俭也 。 ”山右 , 即山西 。
山西省社科院历史所晋商学者高春平在《晋商学》中 , 写下了晋商的“那一刻”:公元14世纪中叶 , 山西商人借助明政府实施“开中法”的历史机会 , 利用靠近北部边防重镇的有利地理位置 , 推着满载粮食的木轱辘小车 , 在长城一带数十万兵马驻扎的军事消费市场 , 经营食盐、粮米、棉布、铁器等军需民用品 , 崛起于国内商界 。
为了解决九边86万驻军的粮饷供给 , 明政府实施了军屯、民运粮、开中法三套制度 。 即军士屯种自给 , 百姓向边镇输纳 , 商人纳粮中盐办法 , 亦称屯粮、民粮、盐粮 。 然而 , 北部长城地处高寒 , 屯田产量有限 , 政府每年要征调北直隶、晋、陕、豫、鲁数省农民将纳粮运送到边镇 , 妨碍农作不说 , 成本还高 , 困难重重 。
洪武三年(1370年)六月 , 山西行省建议朝廷 , 通过食盐专卖权 , 让商人到大同仓交米1石 , 太原仓交米1石3斗 , 给淮盐一小引(100公斤) , 然后凭盐引换盐运销获利 。 这样既节省运费 , 又有利于边储充足 。 朱元璋觉得此法利国、便民、惠商 , 就下令全国推行 。 此法 , 史称开中法 。
高春平对开中法的定义是:朝廷通过国家控制的食盐专卖权 , 让商人纳以粮食为主 , 兼及货币、茶叶、马匹、草料、棉布、黑豆等军需民用品 , 将这些军需民用品运到全国各指定地点 , 然后换取盐引运销获利 , 从而解决国家边饷、赈灾、救荒、济漕等多种社会需要的一种制度 。 此法源于北宋的“折中法” , 到了明代 , 内容更丰富 , 范围更广泛 。
开中法大致分为报中、守支、市易三步 。 报中 , 商人按照招商榜文要求 , 把粮食运到指定的边地粮仓 , 换取盐引;守支 , 凭盐引到指定盐场守候支盐;市易 , 把得到的盐运到指定地区销售 。
开中法的实质是放权让利 。 明代洪武以后 , 由纳米中盐、纳钞票盐 , 繁衍为纳铁中盐 , 纳金、银中盐 , 纳麦、豆中盐 , 纳马、茶中盐 , 纳谷草中盐等12种方式 , 盐在产品交换中充当了万能角色 。
明中叶后 , 中纳实物换取盐销售权的专利凭证——盐引 , 成为官商、权贵等众多社会势力争夺的目标 , 引发官商勾结、盐法败坏、私盐泛滥 , 最终导致朝廷的失控和开中法的瓦解 。
开中法先由山西畅行的主要原因 , 高春平概括为三点:一是因为九边重镇的设立 , 形成庞大的军事消费区 , 山西有两大边关重镇 , 地利;二是因为山西民运粮负担繁重;三是因为杨宪 , 他是太原府阳曲县人 , 洪武二年 , 被任命为首任山西行省参政 。 他深知父老乡亲疾苦 , 又通晓时务 , 以山西行省名义上奏朝廷“改革” 。
开中法 , 不仅使晋商迅速崛起 , 而且带动了明中后期黄河流域、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工商业的发展 , 史称“有明盐法 , 莫善于开中” 。
“开中法”打破垄断,晋商足迹遍天下】高春平认为 , 开中法实施过程中 , 晋商招民垦种 , 转运粮草 , 贩卖铁农具等军需产品 , 对巩固明代边防贡献很大 。 他们在长期贩运贸易过程中 , 不仅积聚了大量资本 , 而且促进了各地区间的经济联系 , 扩大了国内外市场 , 推动了明中叶以来资本主义的萌芽 。 本报采访人员陈辛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