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廷|岳飞以“莫须有”罪名被冤杀,其实他自身也犯了一些大忌( 二 )


赵构本来就是一个苟且偷安的皇帝,他一直是在和、战两派之间进行摇摆。公元1138年(绍兴八年),南宋与金的第一次和议达成。
朝廷宣布大赦天下,以庆贺"和议"的成功,但是岳飞的表现却是和朝廷唱反调。
宋高宗看到此情况,要安抚这位有功的战将,给岳飞授予开府仪同三司的官衔,这是一个位列三公的特殊待遇,但皇帝连下三诏,岳飞却坚辞不受。
古代皇帝赏赐臣子,臣子们要千恩万谢才行,否则就是藐视皇权。何况给岳飞赏赐的是那么尊贵的待遇,他却不接受,宋高宗心里做何想法?
不但不接受,给皇帝所上的“札子”中,对和议之事还含有讽剌之意。

朝廷|岳飞以“莫须有”罪名被冤杀,其实他自身也犯了一些大忌
文章插图
三、作为出征的外将,却干涉朝廷“国事”
赵构仅有一个亲生儿子赵旉,但早早夭折了,后来收了两个养子。
岳飞干预“国事”,几次力劝皇帝早立太子。
这一点很让皇帝生气。宋朝的体制延续下来的,就是国家大事由文臣们讨论决定,武将只是一个执行者。但岳飞却经常在这些问题上指手画脚,可以说是犯了大忌。

朝廷|岳飞以“莫须有”罪名被冤杀,其实他自身也犯了一些大忌
文章插图
当然,除了以上这些岳飞本身的因素外,还有下面一些很重要因素的影响。
1、内部原因:
古人有言:“天下安,注意相;天下危,注意将。” 的确,治平思良相,治乱思良将,乃是普通常识。靖康、建炎年间,由于金朝势力强大,宋朝两个皇帝当了“俘虏”,此时的朝廷可谓是命悬一线,岌岌可危。
这个时候,国家急需岳飞、韩世忠这样的悍将来保家卫国。
但是后来不打仗了,国家的危机过去了,这些将军倒成了威胁朝廷的潜在危险。所以,剥夺武将的军权,甚至把这些危险性消除掉,也是一个合理的选项了。
2、外部因素
“岳家军”确实厉害,岳飞曾亲率四十骑破兀术一万五千的金军精锐,以三百骑破兀术十二万金军,创造了许多军事神话。
正因为岳飞能征善战,打的金国军队闻风丧胆。
所以后来谈到议和,完颜兀术在给秦桧的书信中就说“必杀岳飞,而后和可成”。杀掉岳飞,成了一个先决条件。
此时的宋高宗一心只想求和,并没有考虑到将来,所以,迫于金国的压力,又增加了杀掉岳飞的决心。
总之,当时岳飞是冤案,大家心里明镜一样,否则,也不会在公元1162年(绍兴三十二年),宋高宗刚禅位于皇太子赵昚,岳飞的冤案马上得到平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