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巴巴|拆墙开门!阿里系应用,涌入微信支付( 二 )


比如 , 大家若能在微信上看 , 用户数据归谁?广告位归谁?
近两年 , 抖音、快手等短视频新秀崛起 , 淘宝、京东都与之签有百亿级别的年框 , 解除外链屏蔽后 , 这种商业合作模式或不复存在 。
利益分配也更为复杂 。
“微信担心 , 淘宝抢走了微信用户和微信生态商家的机会;淘宝担心 , 商家把直通车的预算放到广点通 。 ”有互联网业观察人士举例说 。
有鉴于此 , 欧阳日辉的观点是 , 平台之间要达成协议 , 有步骤地打开封禁 。
“平台的数据和关系链的建立 , 是花费了成本的 , 大型平台互联互通 , 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 应尊重和保护平台的合法权益 。 ”他这样告诉《21CBR》记者 。
一旦“关系网”撤除 , 将驱动企业打磨底层业务逻辑 , 而非结盟抱团 。
“开放的生态下 , 互联网企业要通过技术的创新、研发模式的设计以及更好的用户体验 , 来打造自己的护城河 。 ”吴沈括说 。
再建规则
整治外链封禁 , 也是反垄断监管的一步大棋 。
“针对互联网企业的调查 , 已成全球多个反垄断司法辖区的重点领域 , ”中科院竞争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韩伟向《21CBR》分析 , 这部分源于其对社会经济生活的重大影响 , 一举一动关乎民众福祉 。
他指出 , 规模经济等互联网特性 , 对具体反竞争行为的认定会产生影响;一旦企业在特定市场拥有市场支配地位 , 较之其他经营者将负担更多的法律义务 。
能力越大 , 责任越大 。
平台间也在谋求主动和解 。 有消息称 , 阿里旗下若干应用接入微信支付 , 早于监管部门专项会议之前 。
南开大学竞争法研究中心主任、法学院教授陈兵认为 , 平台经济领域要实现互联互通 , 仍需完善相关前提性法律制度 。
目前 , 涉及“互联”的法律 , 多集中在电信业务领域 , 通常以行业监管、行业立法规定互联互通义务 。 比如 , 中国的“电信条例” , 美国“1996电信法” , 均明确将“网间互联”作为主导电信业务经营者的义务 。
“在竞争规则上 , 数字经济市场的互联互通实践还不成熟 , 在讨论上大多和其他概念产生关系:一个是互操作性 , 一个是开放的基础设施或者关键设施 。 ”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邓志松说 。
在国外 , 数字经济领域“平台互操作”“数据可迁移” , 被置于反垄断法下的支配地位滥用框架中讨论 。
韩伟告诉《21CBR》记者 , 德国《反对限制竞争法》第10次修订、欧盟《数字市场法》草案、美国众议院《通过启用服务切换法案》 , 均涉及开放性要求 , “开放义务限于少数超级平台企业” 。
韩伟认为 , 可优先释放现有《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则潜力 , 加大市场监管层面的竞争执法力度 , “除非有充分理由说明 , 互联互通相关问题无法通过市场机制解决 。 ”
【阿里巴巴|拆墙开门!阿里系应用,涌入微信支付】无论如何 , 屏蔽外链的高墙 , 终于开始拆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