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先租车再卖车 男子因合同诈骗被捕


扬子晚报|先租车再卖车 男子因合同诈骗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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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汽车租赁行业越来越红火,出差、旅游、婚庆、接待,大家租车的机会也越来越多。然而,有不法分子瞅准时机,假借租车名义,实施合同诈骗,悄悄变卖汽车,从中获取暴利。近日,鼓楼公安分局就破获一起先租车再变卖的合同诈骗案。
李先生是鼓楼区某汽车租赁公司的负责人,不久前他来到挹江门派出所报警,称今年3月公司将一辆黑色的丰田轿车租给张某,租期为3个月,但5月份工作人员发现车辆GPS被人拆除,无法查找车辆下落,到了6月,又重新发现车辆轨迹。公司察觉异常,派人查找,发现汽车已卖给他人。
通过李先生提供的合同和相关信息,民警很快在山东济南将张某抓获。据张某交代,自己没有固定工作,经常钱不够花,总寻思着各种办法想弄点钱。他在网上看到一则只要有驾驶证就能挣钱的帖子,发现可以通过先租车再卖车的方式赚钱,就着手开始计划。他先办了假身份证和驾驶证,到李先生的租赁公司租下来一辆丰田轿车,使用了一段时间后,就将车开到了山东老家,在修理厂拆除了GPS装置,又在网上联系到买家,利用之前的假身份证和驾驶证与买家交易,最终以8万元价格成交。本以为自己的计划天衣无缝,但民警还是一步步找到张某的行踪,最终将其抓获。目前,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合同诈骗罪批准逮捕张某。
警方提醒,租车公司在租车时一定要拟定好合同,查验租车人身份,按照流程规定一步步核实信息,不要为了租金草率交付车辆。对于买车人而言,要通过正规途径购买车辆,不要被所谓的低价车辆蒙蔽双眼,最终买了辆赃车。
【扬子晚报|先租车再卖车 男子因合同诈骗被捕】扬子晚报/紫牛新闻采访人员 任国勇 通讯员 鼓公宣 沈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