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时隔12年技术出口禁限目录再调整,删除4项禁止新增这些限制( 二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 , 凡是涉及向境外转移技术 , 无论是采用贸易还是投资或是其他方式 , 均要严格遵守管理条例的规定 , 其中限制类技术出口必须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申请技术出口许可 , 获得批准后方可对外进行实质性谈判 , 签订技术出口合同 。
2007年起 , 商务部已将限制类技术进出口许可权限下放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商务主管部门 。 商务主管部门收到技术出口申请后 , 会同科技主管部门进行审查 , 对批准的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出口许可意向书》 。 申请人取得意向书后 , 方可对外进行实质性谈判 , 签订技术出口合同 。 申请人签订技术出口合同后 , 商务主管部门对技术出口合同的真实性进行审查 , 如果准予许可 , 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出口许可证》 。 获得技术出口许可证后 , 合同才能够生效 。
商务部服贸司负责人透露 , 下一步 , 商务部、科技部将进一步删减调整《目录》;同时 , 根据2019年底修订发布的《禁止进口限制进口技术管理办法》 , 大幅精简《中国禁止进口限制进口技术目录》 , 进一步突出市场调节作用 。
【技术|时隔12年技术出口禁限目录再调整,删除4项禁止新增这些限制】南都采访人员马嘉璐 发自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