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评价《王朔:看见西方灿烂文化,我的内心感觉十分崩溃!》?

他这逻辑有趣。
首先,他把“文化”搞成了排他性的“私有财产”,他的思维模式里,“文化”是石崇斗富,大家各自拿“自己的文化”出来比宝器,看看谁“更宝贝”。话说,哪些“文化”是你王朔的?哪些文化“不是王朔的”?北魏石雕跟你之间的关系,与“埃及石雕”跟你之间的关系,有什么本质区别?都不是你雕的,区别在哪?
其次,特别关键的是,“埃及石雕”跟你之间的关系,与“埃及石雕”跟“西方”的关系,有什么本质区别?雕那些埃及石雕的人,早就亡国灭种了,跟现在的自称“西方”的人,有什么关系?哦,你说人家“都是西方”?嗯,雕埃及石雕的人、现在自称“西方”的人、你,都是地球人。
【怎样评价《王朔:看见西方灿烂文化,我的内心感觉十分崩溃!》?】 灿烂文化~
首先,文化灿烂与否,都不是任何人的排他性的、能与其他人斗富比宝的私有财产。任何文化现象自有创制者,对于所有非创制者,那被创制者创制出来的“文化”,都是创制者赠与的财富,但是不排他、不私有,任何人都可以分享,不存在任何一个边界隔绝任何想要分享那文化的人。你想学王羲之书法,你就可以学,要是有只章鱼想要学,它也可以学,任何人都没有资格阻止章鱼的学习意图,就算仙女座哪个角落里的星球上有个硅基生物想要欣赏、学习、模仿、发扬王羲之的书法,也没有任何人有资格阻止,甚至就算王羲之再世,他也没有这个资格。当然,我确信王羲之才不会有王朔这么个吃饱了撑的德行。
其次,对于任何一个人,学习可知的任何文化现象,都是天经地义的,那不是任何形式的“侵犯他人私有财产”。人的行为,归根结底就是法天象地,效法天地自然的运作规律,天地都可效法,何况其他人?一个文化现象,不会因为创制于洛阳所以北京户籍的人就可以学习,而创制于尼罗河三角洲的文化现象就不可以被黄河流域的人学习效法,特别是在尼罗河三角洲的文化现象还被一群来自北欧森林的人变成排他性私有财产的前提下。
自信~崩溃~
别人创制的文化现象,你自信得着么?你崩溃得着么?关你屁事!
你觉得有趣,你就玩出个花来给大家看看,娱人也自娱,这也是在继承和发扬前人的盛情,甚至也是一种“创制”;你觉得有益有用,你就理解、运用,增益自身才干,建功立业,普济众生,这也是一种“创制”。至于说自信或崩溃,就别给自己加戏了。当然,你可以崩溃于你自己的无才无能,空守宝山而不能自娱自益,你也可以自信于你在前人的基础上有了新的有趣或有用的创制成就,但是前人的成就,无论是哪方人,你都自信不着也崩溃不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