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有事说|房贷LPR,搞不明白可能会多给利息


近一段时间来 , 房贷LPR基准转换的问题 , 让很多人很是纠结 , 本人经过几天的深入了解 , 并且实际操作过后 , 分享一下我的经验和建议 。
最新消息 , 部分银行在8月25日前 , 没有通过银行营业厅或手机银行进行选择固定利率的 , 银行会自动转为LPR浮动利率 , 看起来有些歇斯底里的感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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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房贷利率我们有两种选择 , 第一选择:LPR基准固定 , 加点固定 。 第二选择:LPR基准浮动 , 加点固定 。
在转与不转之前 , 我们先来搞清楚几个问题 。
1.固定利率和浮动利率是咋回事?
(1)准确的叫法应该是“LPR基准固定的利率”如果选择“固定利率”基本上和原合同没有太大区别 , 变成“固定利率”后 , 贷款还完前就一直不变 。
计算规则(原利率以5.0%为例):
LPR固定(4.8%) +加点固定(5.0%-4.8%)=5.0% 不变
(2)准确的叫法应该是“LPR基准浮动的利率”这个也简单 , 原合同最近实际执行的利率与2019年12月20日发布的相应LPR 利率相减(可为负) , 作为固定加点 , 再与4.8%相加 。
计算规则(原利率3.0%为例):
LPR浮动(4.8%)+ 加点固定(3.0%-4.8%) + =3.0% 可变
随着每年的LPR 变化 , 个人房贷利率也会随之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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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定价日是咋回事?
(1)首先如果是固定利率 , 就不用思考重定价日的问题 。
(2)如果转为LPR浮动利率 , 就要选择重定价日 。 就是一年当中在哪一天改变利率 。 啊?不是随着LPR改变吗? 是 , 但不全是 。 我们看政策原文:“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重新约定的重定价周期最短为一年” 。 也就是说 , 确实是按照LPR利率进行改变 , 但是最少以一年为周期进行改变 , 最多5年为一个周期 , 可能有三年周期的 , 有录音的 , 不是按月 。 重定价日银行APP上有两个选择:
你可以选择1月1日作为重定价日 。
以贷款发放日作为重定价日 , 但无论哪一天 , 2020年都要锚定2019年12月20日发布的LPR利率 , 也就是4.8% 。
个人觉得 , 这里面有个口特别小的坑 , 但可能很深 。 言下之意就是这个坑不容易被发现 , 一旦掉进去再也出不来 。 如果因为怕麻烦或其他原因 , 错误的选择了重定价日 。 就有可能踩坑了 。 我们看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9〕第30号公告原文就会发现 , 过了今年 , 下一个重定价日开始 , 也就是从明年开始 , 以最近一个月的LPR为基准 , 加上加点数 , 进行重新计算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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