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日报客户端|故宫周边及长安街沿线路侧100米拟禁设商业户外广告设施( 三 )


违法设置户外广告设施将被“按日计罚”
据北京市城市管理委介绍,由于户外广告设施具有低投入、高收益,且行政执法成本高、周期长、整改难度大等特点,为加大执法处罚力度,对违法者起到震慑作用,《条例(草案)》确定了对违法设置者进行“按日计罚”、追究利益相关方责任、授权执法机构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等加大处罚力度的制度。
比如,违法设置户外广告设施的,可由设施所在地的街道、乡镇责令限期拆除,自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之日起至设施拆除之日,可处每天1000元至5000元罚款;逾期不拆除的,强制拆除,拆除费用由设置人承担;对不支付费用的,还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执行。未按期对大型或者距地10米以上的户外广告设施、固定式牌匾标识进行安全检测的,也可由设施所在地的街道、乡镇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处50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