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条措施!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实施方案出炉


26条扩展至80条 , 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实施方案出炉!
7月31日 , 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管局联合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东银保监局、广东证监局、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深圳银保监局、深圳证监局共同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意见的实施方案》(下称《实施方案》) 。
相比5月份人民银行总行等四部门发布的《关于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意见》(下称《意见》) , 《实施方案》在其基础上做了细化和分工落实 , 从促进粤港澳大湾区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等五个方面提出了80条具体措施 , 并明确了各项措施的责任单位 。
银行、证券、保险、基金该怎么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金融机构又该如何应对开放带来的机遇与挑战?
银行业:探索建立跨境理财通机制
在促进粤港澳大湾区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方面 , 《实施方案》提出19条具体措施 。
其中特别提出 , 要探索建立跨境理财通机制 。 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居民通过港澳银行购买港澳银行销售的理财产品 , 以及港澳居民通过粤港澳大湾区内地银行购买内地银行销售的理财产品 。 配合做好“跨境理财通”试点方案等各项准备工作 , 积极争取政策支持 , 推动“跨境理财通”试点落地 。
并同时由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东银保监局、广东证监局 , 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深圳银保监局、深圳证监局 ,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7个责任单位落实 。
《实施方案》还对银行业提出6条具体开放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