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康美药业被上交所处分:实控人马兴田终身不适合任上市公司董监高( 二 )


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暨时任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及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许冬瑾 , 协助马兴田管理公司事务 , 与马兴田共同组织安排相关人员将上市公司资金转移到其控制的关联方 , 知悉马兴田组织相关人员实施财务造假;明知公司2016年、2017年、2018年年度报告及2018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数据存在虚假 , 仍然签字并承诺保证相关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 直接导致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存在虚假陈述 , 是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 许冬瑾除依据上述身份实施违规行为外 , 同时作为实际控制人存在指使上述全部信息披露违规行为 。
公司时任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邱锡伟 , 主管公司信息披露事务 , 对公司定期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承担主要责任 , 并在2016年、2017年年度报告及2018年半年度报告上签字;根据马兴田的授意安排 , 组织相关人员将公司资金转移至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 , 组织策划公司相关人员实施并亲自参与实施财务造假行为 , 直接导致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存在虚假陈述 , 是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
上交所称 , 上述3名责任人在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行为中居于核心地位 , 直接组织、策划、领导并实施了涉案违规行为 , 是最主要的决策者、实施者 , 其行为直接导致公司相关信息披露违规行为的发生 , 情节特别严重 。
公司时任财务总监庄义清 , 组织财务会计部门按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和编制财务报告 。 作为财务负责人 , 庄义清在2016年、2017年、2018年年度报告及2018年半年度报告上签字并声明 , 承诺保证相关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 应当对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存在虚假陈述承担法律责任 , 是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行为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
公司时任监事、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温少生 , 协助董事会秘书和财务负责人分管财务工作 , 并对2016年、2017年、2018年年度报告及2018年半年度报告投赞成票或签字;根据马兴田、邱锡伟的授意安排 , 组织相关人员将上市公司资金转移至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 , 组织协调公司相关人员实施财务造假及信息披露违规行为 , 应当对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存在虚假陈述承担法律责任 , 是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行为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
公司时任监事马焕洲 , 分管出纳工作 , 在2016年、2017年、2018年年度报告及2018年半年度报告审议中投赞成票;根据马兴田等人安排 , 参与财务造假工作 , 应当对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存在虚假陈述承担法律责任 , 是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行为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
上交所指出 , 上述3名责任人 , 涉案信息披露违规行为的发生与其职责、具体实施行为直接相关 , 其行为与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行为的发生具有紧密联系 , 情节较为严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