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发文明确了,农村公路将有大变化( 二 )


二类地区(曲靖市、玉溪市、楚雄州、红河州、大理州) , 省、州(市)、县分担比例为30%、20%、50%;
三类地区(昭通市、保山市、文山州、普洱市、西双版纳州、德宏州、丽江市、临沧市) , 省、州(市)、县分担比例为40%、20%、40%;
四类地区(怒江州、迪庆州) , 省、州(市)、县分担比例为50%、20%、30% 。 其中 , 镇雄县、宣威市、腾冲市3个财政省直管县 , 州(市)级承担部分由省级补助 。
根据养护成本变化等因素对补助政策进行动态调整 , 调整周期原则上不超过5年 。
创新农村公路发展投融资机制
各地要发挥好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 , 采取资金补助、先养后补、以奖代补、无偿提供料场等多种方式支持农村公路养护 。
将农村公路发展纳入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支持范围 。
【|云南发文明确了,农村公路将有大变化】鼓励将农村公路建设和一定时期的养护进行捆绑招标 , 将农村公路与产业、园区、乡村旅游等经营性项目实行一体化开发 , 运营收益用于农村公路养护 。
鼓励保险资金通过购买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方式合法合规参与农村公路发展 , 探索开展农村公路灾毁保险 。
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
加强路产路权保护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云南省农村公路条例》等法律法规 , 切实加强农村公路路政管理 , 规范农村公路路产登记 , 全面开展农村公路巡查、监管、行政许可 , 坚决制止损坏公路行为 , 探索通过民事赔偿保护路产路权 。
开展“美丽公路”创建
各地要结合实际 , 坚持经济实用、绿色环保理念 , 提高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能力 , 全面开展“美丽公路”创建工作 , 打造绿色生态、安全畅通、美丽舒适的路域环境 , 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良好的公路出行条件 。
来源:云南发布、云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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