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鱼说娱乐|汪涵因代言发声明道歉:感到十分痛心,会为大家尽快解决( 二 )


范冰冰、黄晓明、唐嫣等都踩雷P2P
不仅汪涵 , 此前也有不少明星因代言的P2P机构暴雷而被网友喊话“还钱” 。
黄晓明:代言东融在线
黄晓明也曾因代言被网友喊话“还钱” 。 2015年11月 , 黄晓明成为快鹿集团旗下东虹桥金融的代言人 , 曾有广告语:“黄晓明 , 贷你圆梦 , 赚多多的钱 。 ”东虹桥金融在2016年4月出现兑付逾期 , 随后微博上出现了#一起召唤黄晓明来还钱#的话题 。
不过 , 随后黄晓明工作室发声明称:黄晓明与涉事公司无任何投资和合作关系 。
范冰冰:代言“三三系” , 紫马财行
郎朗:代言88财富
有鱼说娱乐|汪涵因代言发声明道歉:感到十分痛心,会为大家尽快解决
本文插图
2017年88财富突然宣布停止运营 。 背后的股东被爆多个项目循环募资 , 涉嫌自融自保 。 据悉彼时88财富待兑付本息近9000万 。
唐嫣、李湘等5人:代言e租宝
在2015年 , 五大一线女星唐嫣、李湘、瞿颖、钟丽缇、胡静 , 这五人在微博为E租宝打广告 , 影响特别大 。 但在2016年这家公司却被认定为诈骗公司 , 涉及金额达到了500亿 。
明星代言 , 法律责任如何认定?
公司出事 , 明星代言人法律责任到底如何认定?对此 , 上海汉联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宋一欣律师在“****相关话题”上表示 , 从法律责任层面上 , 有两个方面:
其一 , 受害人购买或消费的产品(包括金融产品)与服务(包括金融服务) , 本身若存在欺诈 , 受害者无疑应从刑事制裁 , 行政监管 , 民事索赔三方面追责 , 本身若不存在欺诈 , 则依据去刚性兑付的原则 , 只能清算该公司既有资产乃至破产 。
其二 , 相关产品有明星代言的 , 依据广告法等法律法规 , 看一看有无虚假广告宣传 , 有无尽到合理的审查义务(在其能力所及范围而言 , 如代理的产品是否是合法批准的产品等 , 当然不是要求代言人尽到实质审查义务 , 就金融产品而言 , 代言人并无义务也无必要进行金融产品的合规性审查) , 如果无 , 则明星代言后并不承担责任 , 如果有 , 则要看虚假广告的侵权程度 , 决定其是否应承担退出代言费等责任 。
宋一欣进一步向21世纪经济报道采访人员解释称:“如虚假广告 , 代言明星有责 , 但对产品本身 , 无审核义务 。 一般来说 , 不太会涉及虚假广告 。 ”
【有鱼说娱乐|汪涵因代言发声明道歉:感到十分痛心,会为大家尽快解决】来源:券商中国、中国基金报、财联社、21世纪经济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