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损友!为了还债骗朋友办信用卡为自己盗刷

扬子晚报讯(通讯员 胡健华 刘雨 采访人员 刘浏)信用卡的快捷支付方式让收付款过程得到了极大的简化,在方便我们生活的同时,也隐藏着巨大的个人信贷风险。有的人使用信用卡支付后,疏于管理,未能按期还款,影响了个人信用。有的人不熟悉信用卡使用方法,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成为别人非法套现的作案对象。
【扬子晚报|损友!为了还债骗朋友办信用卡为自己盗刷】近日,兴化的刘某因借机盗刷他人信用卡2万7千余元,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无钱还债,诓骗朋友办卡为盗刷
刘某早就欠有1.3万余元的外债,为了堵上这个“窟窿”,2018年6月的一天,他鼓动并没有信用卡需求的朋友朱某办理了一张平安银行的信用卡,在热心“帮助”朱某激活信用卡的过程中,趁朱某不注意,悄悄用事先准备好POS机盗刷了1.2万元,并默默删除了朱某手机上收到的消费提示信息,再若无其事地将手机和信用卡归还给了朱某。
谎称养卡,借机绑定手机再盗刷
朱某信用卡激活后一直闲置在家,直到7月底突然收到银行的催款电话,才发现信用卡被盗刷。于是朱某找到刘某理论,刘某当即承认了刷卡行为,承诺会按时还款,并谎称自己刷卡是为了帮朱某养卡,这样她就能拿到银行更多的优惠额度,稳住了朱某。几天后,刘某借机将朱某的信用卡绑定在自己的支付宝和微信上,定期进行还款操作,以便维持该卡的信用额度。其后刘某又借机盗刷了一次,采用分期还款的方式,套取现金供个人消费用。
尝到甜头,锁定新对象故技重施
或许是前面的操作尝到了甜头,数月后,一个偶然的机会,被害人邱某请刘某帮忙激活新办理的交通银行信用卡。刘某立即抓住了这一“发财”的机会。他不仅“帮助”邱某激活信用卡,还顺便把邱某信用卡的支付密码设置成自己的常用密码,并趁邱某不注意,用自己随身携带的POS机盗刷了卡内15000元,熟门熟路地删除了邱某手机上的消费记录。
东窗事发,赔偿损失更要领刑责
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刘某觉得只要他悄悄将信用卡消费记录删除,再加上自己熟练的操作技术和手段,被害人便不会发现他盗刷信用卡的行为。然而不久后,两名被害人均纷纷接到来自银行的催款电话,但他们并未实际使用过该信用卡,热心的刘某便成了第一个被怀疑的对象,二人先后报警而案发。
刘某在没有偿还能力的情况下,未经被害人同意,采用秘密手段冒用被害人信用卡,在取得被害人信用卡内资金后用于偿还个人债务等,在被害人报警前没有告知被害人或者主动偿还资金,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涉嫌信用卡诈骗罪。经兴化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刘某因犯信用卡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