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大掌柜财税服务|为什么泰安很多公司都不喜欢开专票?这是我见过最好的答案( 二 )


无论代开或自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 都需要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的 。
所以 , 对于小规模纳税人而言 , 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 不仅需要缴纳增值税 , 还占用自己的免税额度 , 能愿意开吗?
与上述情况类似的还有 , 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 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 , 免征增值税的政策 , 在这里不展开说了 。
所以 , 到这里 , 你可能能理解为何一开口要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 就需要加钱 。
(二)
前文我们讲了小规模纳税人不愿开专票的情形 , 那么一般纳税人呢?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规定 , 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 , 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 , 免征增值税 。

泰安大掌柜财税服务|为什么泰安很多公司都不喜欢开专票?这是我见过最好的答案
本文插图
根据相关规定 ,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免税行为 , 一律不能开增值税专票 , 也无法(就同一征税项目)部分业务开普票免税 , 部分业务开具专用发票 。
我们再来给大家举一个例子:
乙公司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 从事公共交通运输服务 , 公司当月收入800万元 , 对于当月发生的收入800万元可以全部选择免税 , 也可以全部选择不免税开具专用发票 。
不允许800万元收入 , 其中400万元选择不免税开具专用发票 , 400万元开具免税普通发票 。
也就是说 , 如果提供免税服务 , 又要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话 , 则需要放弃免税 。
案例中的乙公司 , 非要给客户开专用发票 , 就只能选择放弃免税政策 。
依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1第四十八条规定 , 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免税、减税规定的 , 可以放弃免税、减税 , 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增值税 。 放弃免税、减税后 , 3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免税、减税 。
本来是提供免税服务的 , 为了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 乙公司可谓损失巨大 。 这种情况下 , 换成是你 , 你会愿意开专票吗?
(三)
有些销售方企业只愿开普通发票 , 排斥开专票 , 其实也迫不得已 。 但是对于(属于一般纳税人)的购买方来讲 , 只有获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 才能抵扣进项税 。
那么 , 有没有两全其美的方法呢?
在实务中 , 可以通过双方的协商确定价格 , 在开具普票享受免税优惠的同时 , 降低销售价格 , 达到双赢的目的 。
来源:税务大讲堂 , 梅松讲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