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青网综合|列入预算千万元的四川律师,因私自收费不开票被停止执业5个月

9月29日,以失职为由向法院起诉自己的前代理律师兼预算千万元的商人郭永柱向上游新闻采访人员表示,最近他收到了四川省宜宾市司法局所做的的书面回复:该局认定他的前代理律师刘孝彬存在私自收费未出具票据,其所在的玉壶律师事务所管理缺失等情况,替换律师和律所作出的修改。
郭永柱说,宜宾市司法局没有正面回应他的举报重点,即刘孝彬是否“收了保全费用却没有向法院办理保全处置造成千万元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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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永柱表示,自己在2016年3月就将代理费,诉讼费等费用转入代理律师刘孝彬的个人账户。图片来源/调整者提供
案情:商人称律师失职预算1100万元
【北青网综合|列入预算千万元的四川律师,因私自收费不开票被停止执业5个月】上游新闻公报《四川男子陷害565万亿美元债务执行困难,称重代理律师失职概率千万分之一》报道显示,2015年3月到4月,四川筠连县商人郭永柱通过民间借贷方式,向当地四川世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共借出资金565万余元,世成公司至今未还款。2016年3月4日,郭永柱委托筠连县玉壶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孝彬向筠连县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就这笔罚款纠纷犯民事调解,明确世成房地产公司需在2017年7月30日前还清所有借款,但世成房地产公司没有进一步还款义务。郭永柱后来找到筠连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时却被法院告知,世成房地产公司名下能够执行的财产已所剩无几。
郭永柱认为,自己的代理律师刘孝彬没有到法院办理财产保全,应该赔偿自己1103郭永柱同时向宜宾市司法局等部门,提交了对刘孝彬律师以及筠连县玉壶律师事务所的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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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司法局认定律师刘孝彬私自收费未出具票据,给予停止执业5个月的行政诉讼。
司法局:律师私自收费未开票停止执业5个月
9月27日,宜宾市司法局对于郭永柱的投诉正式作出书面回复:经调查后认定,2016年3月4日,郭永柱因与四川省世成房地产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委托玉壶律师事务所刘孝彬律师担任代理人,刘孝彬持律所空白合同与郭永柱签订了风险《委托代理合同》,合同约定“在签订合同时甲方先支付乙方律师服务费8万元,该案争议款到位后甲方按所得赔偿的12%支付律师服务费(已付8万元包括在12%内)”,案件当天在玉壶律师事务所作了登记,但刘孝彬未送达风险提示书和完善谈话笔录。
2016年3月8日、9日,郭永柱分别向刘孝彬私人账户转款共计15万元,其中包括了律师费、诉讼费和其它费用。2016年3月7日、8日,刘孝彬制作了《财产保全申请书》和《民事起诉状》;3月14日,刘孝彬向筠连县人民法院缴纳诉讼费2.9189万元,办理了郭永柱诉世成房产公司民间借贷一案的诉讼立案手续;3月15日,刘孝彬以郭永柱的名义在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了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缴纳保险费用3.5万元,以上两笔费用共计6.4189万元,剩余5811元未退还给郭永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