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完善商标代理违法行为处理措施:这些行为拟纳入监管( 二 )


完善对商标代理违法行为的处理措施
为加强对商标代理违法行为的规制 , 办法对商标法第六十八条以及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八条中列举的商标代理违法行为进行了细化 , 将帮助申请注册与重大公共事件相关的商标、虚假宣传欺骗公众、帮助委托人转让恶意申请的注册商标等行为明确纳入监管范围 。 除依法对商标代理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外 , 办法还就相关部门决定停止受理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代理业务、开展联合惩戒等处理措施进行了规定 。
加强商标代理行业自律
为发挥商标代理行业组织自律作用 , 办法明确了商标代理行业组织的定位、职能和职责 , 包括制定行业自律规范 , 对会员实施考核、奖励和惩戒 , 开展业务培训 , 协助健全行业信用信息管理体系等 。 (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