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市场|央行、外管局放大招!多项规定便利外资投中国债市( 二 )


四、优化汇出入币种匹配管理
《规定》在本外币基本匹配的原则下 , 取消单币种(人民币或外币)投资的汇出比例限制;对境外机构投资者以“人民币+外币”投资的 , 仅对外币汇出施以一定匹配要求 , 并将汇出比例由110%放宽至120% , 有效满足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汇出需求 。
具体来看 , 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中国债券市场汇出与汇入资金币种原则上应保持一致 , 不得进行人民币与外币之间的跨币种套利 。
(一)仅汇入人民币进行投资的 , 应以人民币汇出 。
(二)仅汇入外币进行投资的 , 应以外币汇出 。
(三)同时汇入“人民币+外币” 进行投资的 , 累计汇出外币金额不得超过累计汇入外币金额的1.2倍(投资清盘汇出除外) 。
【债券市场|央行、外管局放大招!多项规定便利外资投中国债市】五、拓展外汇风险管理
新规将银行间债券市场外汇风险管理政策扩展至涵盖交易所债券市场 。 将外汇风险管理的相关内容纳入《规定》 , 形成统一的制度规范 。
境外机构投资者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应遵照以下规定:
(一)外汇衍生品敞口与外汇风险敞口具有合理的相关度 。 外汇风险敞口包括债券投资的本金、利息以及市值变化等 。
(二)当债券投资发生变化而导致外汇风险敞口变化时 , 在五个工作日内或月后五个工作日内对相应持有的外汇衍生品敞口进行调整 。
(三)根据外汇风险管理的实际需要 , 可灵活选择展期、反向平仓、全额或差额结算等交易机制 , 并以人民币或外币结算损益 。
(四)依据本规定首次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前 , 境外机构投资者应向金融机构或外汇交易中心提交遵守套期保值原则的书面承诺 。
编辑:舰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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