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税法|构建绿色税制体系,应将新兴奢侈品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 二 )


此外 , 某些产品消费税税率仍有上调空间 。 如木制一次性筷子和实木地板的税率均为5% , 对消费的限制作用较为微弱 。 从国际比较看 , 我国卷烟消费税税率仍偏低 。
完善激励性税收政策
为了实现能源转型 , 增加社会对清洁能源的使用 , 应对清洁能源及其衍生产品的生产企业以及消费居民 , 提供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车辆购置税等实施税收优惠 。 对资源综合利用、防治大气污染和从事环境保护的企业减免征收或即征即退增值税 , 也能够对环境保护行为产生激励 。
为充分发挥税收的激励引导作用 , 根据纳税人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或者水污染物浓度值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排放标准的不同 , 环境保护税法第十三条设置了两档减税优惠 , 即纳税人排污浓度值低于规定标准30%的 , 减按75%征税;纳税人排污浓度值低于规定排放标准50%的 , 减按50%征税 。 下一步 , 建议在设立严格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基础上 , 加大优惠力度 , 对排放达标的企业免征环境保护税 , 以促进绿色发展 。 进一步扩大环境保护税征收范围 , 逐步将二氧化碳、有机物排放、扬尘等纳入征收范围 , 提高部分污染物的环境保护税税率 。 值得关注的是 , 目前环境保护税已明确划归为地方收入 , 但资金的使用方式是否专款专用并未明确 。 当出现跨地域污染时 , 污染源地区对邻近地区是否必须进行治污补偿 , 区域之间如何协调等问题的处理都需进一步细化 。
环境保护税法|构建绿色税制体系,应将新兴奢侈品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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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 , 需关注各地方税率执行中可能出现的地方保护主义倾向 , 真正贯彻环境保护税保护和改善环境 , 减少污染物排放 , 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立法宗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