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星新闻|男子为护妹打死妹夫改判无罪后起诉死者家属,要求返还30万赔偿金

9月10日,红星新闻采访人员从河北保定“男子为护妹打死妹夫改判无罪”当事人田丰代理人、北京富力律师事务所律师靳辉处获悉,田丰已将死者家属告上法庭,要求对方返还此前赔偿的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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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丰起诉死者家属要求返还赔偿金
靳辉告诉红星新闻采访人员,田丰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过程中,田丰家属“因此案指控的形势引导,被迫与死者赵某家属于2018年1月4日签订《协议书》”,向死者家属支付了30万元赔偿金。
根据红星新闻此前报道,2017年4月19日深夜,因为琐事,赵某与妻子田某发生争执,争执的地点,位于田某哥哥田丰的家中。赵某取出一把尖刀,刺向田某腹部;田丰见状,举起一把铁锹上前制止,双方发生冲突。
冲突过程中,赵某被打成重伤,最终不治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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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水区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田丰有期徒刑6年
2018年7月,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法院一审认定田丰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但属于防卫过当,判处有期徒刑6年;保定中院二审时,同样认定田丰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但属于防卫过当,判处有期徒刑3年。
2019年7月,保定中院撤销原判决,发回徐水区人民法院重审;随后,徐水区人民法院作出不起诉决定,认为田丰为使家人人身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对携凶器伤人的赵某,采取制止暴力侵害的防卫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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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的国家赔偿决定书
【红星新闻|男子为护妹打死妹夫改判无罪后起诉死者家属,要求返还30万赔偿金】徐水区人民法院准许检方撤诉后,2019年8月23日,田丰从河北省冀中监狱释放,回到家中。田丰一共被羁押了856天,保定中院对田丰作出了32元余元的国家赔偿决定,包括27万余元人身自由损害赔偿金和5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
9月10日,靳辉接受红星新闻采访人员采访时表示,田丰为解救妹妹而击打赵某的行为,被司法机关认定构成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依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条‘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责任’之规定,田丰及其家属无需支付对方赔偿金。田丰及其家属此前与对方签订的《协议书》,违背了他们的真实意愿。”
为此,田丰对死者赵某家属发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撤销此前签订的《协议书》,判处赵某家属返还30万元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