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网文小说“嫁接”短视频( 二 )
从某种程度上讲,造IP如同造网红,很多时候可能“有心摘花花不开,无心插柳柳成荫”,不要把IP输出想的太简单了。就像之前的如涵,一个张大奕让如涵尝到了网红经济的甜头,于是开始做起造网红的生意,但最终造来造去似乎也只有一个张大奕拿得出手。随着如涵的退潮,张大奕本人的热度似乎也受到了影响,与薇娅李佳琦们好像也渐行渐远。对于网文小说平台而言,还需警惕自己成了“如涵范式”。
此外,对于网文小说平台与短视频平台的合作而言,在拍摄网文小说剧的时候或许也要警惕一些问题,而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能写的创作者千篇一律,有趣的编剧万里挑一
写小说和拍视频是两个不一样的工种,越看越想看的爽文,不一定就是让人持续看下去的爽视频。也许某本书是一部粉丝非常多非常受欢迎,可它或许真的不一定适合被拍成视频。
小说作者,不等于视频编剧。
此外,“融梗”似乎成了小说创作领域成功的捷径。当下赘婿流小说受欢迎程度比较高,造成的结果就是大量套路化的写作开始涌现。如果再加上本就套路化的小说剧本,那么创造出来的作品是否还能吸引用户恐怕要打上一个大大的问号。
此前知名编剧宋方金针对影视圈低劣IP迅速泛滥、强行拼凑系列IP的趋势时表示:“今年很多大IP在市场中其实都是濒死的状态,更多是通过水军、假数据创造营销上的表面胜利,“他们管这个叫口碑营销,但实际应该叫墓碑营销。”
影视作品挖掘不应该神化IP,不应为了IP而IP。而网文小说联手短视频平台也是如此,在寄希望打造IP产业链的同时,要警惕类似的“墓碑营销”出现。
如何守好流量基本盘?
从行业层面来看,目前国内有不少具备大量用户的小说平台,头部玩家有米读、疯读小说、番茄小说等,此外,市场上还有不少中小体量小说平台。
小说平台本身其实很难出现什么差异化的内容竞争优势,这就意味着行业其实处于同质竞争的情况。
也就是说,内容、创作者依旧是一切产业延伸的起点。对于各大平台而言,内容生态是吸引用户、留住用户的关键,这需要从以下两方面入手:
一方面是自身内容生态的趣味性和丰富性。在作品层面,不同人会有不同的内容诉求,需要相应的产品给予满足,不能因为什么火,然后所有人都一股脑钻进去,需要重视长尾价值。
同时,还要优化算法推荐,投其所好固然重要,但凡事都要有个度。知名作家贾行家老师曾把网文小说对人的吸引力比作是高糖可乐,符合人的本性所使,让人上瘾,越看越爽。事实也的确就是如此,
另一方面则是内容创作者的生态,靠收益吸引创作者,靠体验留下创作者,能够给创作者带来价值,让他们感受到在平台能够获得价值。在这一方面或许可以试着去把优秀网文小说创作者,孵化成类似知乎大V微博大V一般的社群网红。既能深度挖掘社群粉丝,便于IP开发,又能够给创作者带来物质和精神层面的双收获。
警惕内容失格、版权失格
从创作端来看,内容创作这件事,既需要释放创作者们的天性活力,给予他们足够的空间,又需要给予相应的边界和约束,否则,就容易出现内容失格,二者的边界似乎是一门很难完全把握的学问。
在整个短视频创作领域,UGC版权保护缺失都比较严重。一旦“网文小说-短视频平台”的IP运作模式试验成功,按照现在短视频平台的草莽之风来看,或许侵权、融梗等现象可能就会扑面而来。
以快手为例,据天眼查APP检索显示,在其案由统计当中,侵害录音录像制作者权纠纷、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位列前两位。从名称来看,针对的似乎应该是版权方面的问题。
文章插图
内容创作与版权维护二者是个永远分割不开的话题,侵权者往往可以以更低的成本批量化输出短视频内容,而且版权方维权艰难。
从这个维度来看,或许网文小说平台同短视频平台之间或许应该建立一个相对完善的版权保护体系。
总的来看,网文小说通过短视频平台进行IP化运作的模式已经被证明是成功的了。但现在来看似乎还有一些尝试探索的成分,具体如何打造出批量化的生产模式,如何保护好相应的版权,如何让更多优质作(剧)品(本)能够被发现,这依旧需要进一步的探索才行。不过只要方向对了,倒也不必被现在可能遇到的挑战吓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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