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冢治虫涉嫌抄袭吗

我这里补充一句:手冢治虫创作这三部漫画时征得了当年迪士尼在日本的代理商大映株式会社的批准。
当然,有人指出:大映株式会社手上拥有的主要是迪士尼电影的日本发行权,大映老板永田雅一在授权手冢治虫创作迪士尼题材漫画上有越俎代疱之嫌。但大映越俎代庖是一回事,手冢去要授权是另一回事。
顺便说一下:那个扒日本山寨黑历史的帖子的出发点是韩国人的一个视频,而再往前的出发点是日本网民批韩国人抄袭。
然而和日本人批韩国人抄袭时候动不动把日产/三菱/大冢制药/JVC授权韩国生产的产品拿进来凑数一样,韩国方面为了凑数,把很多日本引进外国散件成套组装/与欧美合作OEM生产/贴牌生产的产品都挂上「抄袭」的牌子,水分挺大的。

■网友的回复
当年迪士尼的小鹿斑比在日本上映时,23岁的手冢疯狂的迷恋这部影片,据说看了130遍之多。那个时期日本的知识产权意识并没有多强烈,日本知识产权制度在1959年到1970年逐步完善,作为一名迪斯尼的的狂热影迷,手冢把他所热爱的作品做了改编,并没有触犯当时日本的法律。因为漫画的内容并不一样,你可以把这写作品看作是影迷发表的同人。同人作品到底算抄袭吗,比如电影五十度灰其实是暮光之城的同人作品,作者因为是暮光的影迷所以发布了同人小说在网站上,号称成人版暮光,但后来五十度灰也逐渐脱离了暮光的束缚,慢慢形成自己的风格,一炮而红。相比之下,手冢的画作与原作太相似了,更像是学生的临摹,这样的临摹按照今天的法律恐怕是不能作为商品流入市面的。
手冢治虫涉嫌抄袭吗

不过不得不说,很多大师都是从模仿自己热爱的作品起步的。顺便,说一下,同时期其他一些日本漫画家也照搬了很多美漫,由于法律不健全的关系,他们认为只要漫画表达的内容不一样就是新的作品,古代日本画的人物形象也是照搬了中国国画的工笔。没有人认为绘画形象本身也是专利版权,何况日漫最初就是在西方漫画的基础上形成的。现在,这些大师们的临摹作品仍然被出版商再版,因为作品发布的年份不触及任何法律,所以再版也是没问题的。另外,手冢的小鹿斑比再版后,日本电商网站给出的商品描述,人家说了这是把迪斯尼的作品用手冢自己的方式表现出来的,一副光明正大还很自豪的口吻,很像日本人一惯的作风,不做评论。。。「バンビ」「ピノキオ」が手塚治虫によって描かれています。「バンビ」と「ピノキオ」のディズニー版をリスペクトした作品です。似ているシーンもあるでしょうが、まったくのオリジナルシーンも挿入されていて、ディズニー作品とは別の楽しみ方が出来ます。「ジャングル大帝」のラストシーンはなんともいえないレオの犠牲で終わりますが、バンビのラストは(バンビもジャングル?の王です)ハッピーエンドです。バンビの親がその地位を譲れるほど、バンビは成長するので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