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兴隆人民检察院]从疫情谈野生动物保护( 二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本文插图
第三百四十一条 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 , 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 , 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 , 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 , 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 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违反狩猎法规 , 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 , 破坏野生动物资源 , 情节严重的 ,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
审核/韦 平
供稿/赵志超
【[红兴隆人民检察院]从疫情谈野生动物保护】编辑/赵志超
- 每天一首音乐|郭永红:提劲加油推进重点项目建设 为经济高质量发展蓄势赋能
- 文化艺术报|中红培考察团来访陕文投商谈红色培训合作
- 北青网综合|公交司机主动闯红灯只为让道救护车
- 现代快报|十字路口闯红灯,父子俩连人带车被撞飞
- 证券市场红周刊|海银资本王煜全:反垄断对平台型科技巨头长期影响可谓“九牛一毛”
- 红星新闻|三人自驾九寨沟坠江失联新进展:一具遗体被发现,轿车打捞上岸
- 红刊财经|怡亚通、时代新材、鲁银投资上热搜,变卖资产、出售子公司股权、成立虚假壳公司……打得好一个精明算盘
- 红星新闻|蔚来遭沽空股价跳水 新能源车市场竞争激烈,或迎来降价潮
- 北青网综合|西红柿生吃好还是熟吃好?吃了这么多年才知道答案
- 央视|三沙发布台风红色预警 西沙海域阵风达14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