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中国父母进入“依法带娃”时代 一部新法引导家庭教育( 三 )
这份《家庭教育令》裁定,陈某多关注女儿的生理、心理状况和情感需求,与学校老师多联系、多沟通;裁定陈某与孩子同住,切实履行监护职责,承担起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不得让孩子单独与保姆居住生活,应该与她同住,由自己或近亲属亲自养育与陪伴她。
突出法律刚性 若违反裁定视情节作出处罚
这份《家庭教育令》有效期一年,在裁定失效前,孩子本人或密切接触她的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撤销、变更或者延长《家庭教育令》;如义务履行人陈某违反裁定,视情节轻重,予以训诫、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这是《家庭教育促进法》施行后,全国范围内由人民法院发出的首份《家庭教育令》。在《家庭教育促进法》中,明确规定了国家干预的内容,翻开《家庭教育促进法》,大家一起来读法:
第三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应当对有未成年子女的夫妻双方提供家庭教育指导。
第四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未成年人存在严重不良行为或者实施犯罪行为,或者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正确实施家庭教育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根据情况对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予以训诫,并可以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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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少年家事庭法官 刘莹:比如说有一些孩子他为什么会去盗窃,或者是说他为什么会去抢劫,可能跟他的家长有很大的关系,有的家长他本身就有这些赌博、吸毒或者是盗窃的恶习。
多数未成年人犯罪与家庭教育缺失相关
在少年家事庭从事了十余年少年审判工作的刘莹法官认为,在她审理的未成年人相关案件中,多数未成年人存在严重不良行为或者实施犯罪行为,他们背后的家庭或多或少都存在家庭教育缺失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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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少年家事庭法官 刘莹:要不就是因为缺少父母的关爱,父母怠于履行监护职责,要不就是父母本身有很多恶习,然后让孩子沾染上这些恶习,从而走上了犯罪的道路。要不就是因为家长本身对孩子这种漠视,他感觉感受不到家庭的关爱。所以说这个家庭教育非常必要,真正地让孩子在家庭中感受到这个爱,他接受了这个来自家庭的关爱,健康地成长,然后对他人生观世界观的养成非常的必要,这也是我们家庭教育促进法出台的意义。
刘莹法官提到,《家庭教育促进法》出台以前,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会在庭审过程中增设对监护人进行法律教育的环节,也会在庭审结束后对家庭进行回访,但是,他们也面临着一些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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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少年家事庭法官 刘莹:比如说我们可能是希望家长去接受一定的教育,或者是说但是他可能没有一个固定的机构,就是让他能够系统地开展这种教育。
明确规定各级政府均有指导家庭教育职责
对此,《家庭教育促进法》明确规定各级人民政府指导家庭教育工作,建立健全家庭学校社会协同育人机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妇女儿童工作的机构,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家庭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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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少年家事庭法官 刘莹:比如说依托他的居委会或者是这种家庭教育指导机构,就可以系统地开展一系列的家庭教育,而且就会有专门的人负责,不止我们法院在做,其他的部门也在做,就会形成一个社会的联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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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副庭长 高广鹤:比如说在审理涉未成年人的这种家事案件当中,引入专业力量来评估涉诉儿童的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的对比,我们可以邀请专业的组织,派出专家,分批地或者说是有针对性地或者是用不同方式对这些家长进行一个亲职教育。
多部门联动 指导涉诉未成年人家庭教育
正如法官所说,在各级法院审理的大量涉及未成年人的家事案件中,大部分离婚纠纷、子女抚养纠纷案件中都存在不当家庭教育的问题。
可是具体到个案,如何指导、怎样指导等问题,在《家庭教育促进法》出台前,并没有成熟的规范指引,但对这项工作的探索尝试一直在进行着,比如,有的地方就成立了涉诉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专门聘请家教指导员来指引家庭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