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数字遗产:死后再“社死”一次( 三 )


一个事实是:分配数字遗产,不只是留下账号密码这么简单——由于相关的法律制度尚不完善,对于数字遗产的使用范围和继承方式,每个社交软件都有各自不同的规定。
因此,如果你直接在遗嘱上写下“我宣布由XXX继承我的B站账号”,这样的一段话是不具备法律效力的。
在确立遗嘱之前,你还得先向各大社交平台咨询他们的相关细则:
比如,微信到现在还是没有继承账号这一说,亲属只是可以通过出示死亡证明等相关文件,转移逝者在账号中剩余的金钱财产;
而B站推出的“纪念账号”功能、微博对账号设置的“保护状态”,是指平台不会注销逝者的账号。人们可以在账号下方留言追思,进行“网上扫墓”,但是所谓的“继承人”并不能登录账号、编辑内容;
而Facebook最新公布的规则是,人们可以指定一位信任的人,在死后继承自己的账号,而“继承人”可以修改封面图片、通过好友申请等。
另一方面,你还得确定立下遗嘱的数字遗产真的属于自己,不然容易闹出大乌龙。
2010年轰动一时的“屠龙刀”案,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男子陆某沉迷网络游戏,并且拥有顶级装备“屠龙刀”,价值5万元。后来他因车祸不幸身亡,妻子李某在继承他的数字遗产时,却意外遭到了第三个人的抗议——原来,陆某在游戏里还有一个“妻子”杨某。“屠龙刀”是他与杨某在完美配合下获得的装备,也由此引发质疑:“虚拟财产,不就该由虚拟亲属继承吗?”
最终,法院判决两位女子各继承“屠龙刀”50%的份额。
总之,数字遗产还存在许多亟待完善的地方。不过,在未来,数字遗产的分配,还有很多新的可能:
英国牛津大学教授维克托·迈尔-舍恩博格曾提出,未来的数字遗产,可以设立一个具有“失效时间”的继承机制:
按理说,日记会泛黄、墨迹会消失,“我们也应该建立一个渐变的遗忘机制,允许信息随着时间逐渐‘分解’或‘锈蚀’”。
另一个有趣的做法是,就像捐献眼角膜一样,你也可以选择在死后捐献自己的数字遗产——美国的互联网档案馆、新加坡的国家图书馆,早已开始将有价值的网页、多媒体文件收入馆中,人们可以捐出自己的数字遗产,为社会学等领域的研究做出贡献。(前提是有价值)
数字遗产,还有可能让你得到“永生”:2019年,中国国家博物馆与新浪微博宣布,将收录所有微博内容作为数字记忆和数字遗产进行保存。
当时就有人表示想到了英剧《黑镜》中的情节:如果储存的信息足够丰富,利用这些数字遗产,我们说不定能还原一个和死者一样的机器人出来。
所以,回到开头的问题:你会怎么处置自己的数字遗产?
参考资料:
[1] 德国数字遗产继承的法律规制及其对我国的启示︱查雁翎
[2] 我国数字遗产继承问题研究︱崔灿
[3] 谁动了我的数字遗产︱沈玎
[4] 你会删除你的数字遗产吗?︱孙晨曦
作者:恺哥;公众号:锐见Neweekly(ID:app-neweekly)
本文由@新周刊 原创发布于人人都是产品经理。未经许可,禁止转载
题图来自Unsplash,基于CC0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