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网】鹤壁一小区物业楼多次被停水 自来水公司:小区物业楼偷水( 三 )

  该经理告诉采访人员 , 与家泰物业公司协商过 , 家泰物业公司只想把收到的3000多元水费交给鹤壁水务集团 。 鹤壁水务集团要求家泰物业将水费补齐 , 并未提出罚款一事 , “现在确定这个物业楼就是偷水” 。

  对此家泰物业称 , 2016年他们接管该小区 , 之前的水费不应该算给家泰物业 。 鹤壁水务集团经理认为 , 家泰物业承接小区的时候也代表其已经承接该小区物业所要承担的所有债权债务 。

  鹤壁水务集团擅自停水欠妥家泰物业存在失职

  对此 , 鹤壁市淇滨区金山法律服务所李爱星律师表示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供水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城市自来水供水企业和自建设施对外供水的企业应当保持不间断供水 。 由于施工、设备维修等原因需要停止供水的 , 应当经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提前24小时通知用水单位和个人;因发生灾害或者紧急事故 , 不能提前通知的 , 应当在抢修的同时通知用水单位和个人 , 尽快恢复正常供水 , 并报告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 。 鹤壁水务集团作为供水企业不能因与家泰物业的经济纠纷擅自停水而影响商户的正常用水 。

  同时 , 《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 , 应当依法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的责任 。 前款规定的单位因维修、养护等需要 , 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 , 应当及时恢复原状 。 该小区出现漏水、偷水现象 , 鹤壁水务集团理当承担对供水管网监管、维护不力的责任 。

  而家泰物业公司也存在失职 。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 , 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 。 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前款费用的 , 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 既然收取了商户足额水费 , 家泰物业应当履行代缴职能 。 即便是接管以前遗留拖欠水费的问题 , 家泰物业签订合同对以前的债务审查不严 , 而不能因此损害商户和其他业主的权益 , 应当对此承担不利后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