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都市现场原创说起江西省南昌市洪城路上的“正盛·太古港”|南昌:花上百万在“正盛·太古港”买8套公寓,却迟迟签不了购房合同( 二 )


房管部门:我的系统里显示一套都没销售
根据《南昌市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规定 ,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以幢为基本单位 , 开设监管账户 , 预售资金应当全部纳入资金监管范围 , 存入相应的监管账户 , 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以任何方式直接收取购房款 。
采访人员注意到 , 周女士支付的定金和首付款 , 收款账户都是开发商—江西正盛时代置业有限公司的一个中国工商银行账户 。 那么 , 这是不是开发商的预售资金监管专用账户呢?
南昌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开发处工作人员:“正盛·太古港”就是一个监管银行账户 , 交通银行的 。
周女士:那我们当时付款 , 都是转到他们中国工商银行的账上 , 那就不对嘛 。
南昌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开发处工作人员:A地块1幢ABCD的A是吧 , 那就是商业楼喽?
来源|都市现场原创说起江西省南昌市洪城路上的“正盛·太古港”|南昌:花上百万在“正盛·太古港”买8套公寓,却迟迟签不了购房合同】周女士:对 , 认购书上面写的 。
南昌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开发处工作人员:商业楼在我的系统里显示一套都还没有销售 , 一分钱都没有进监管账户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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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告诉采访人员 , 按照相关规定 , 房地产开发企业未按规定将房款存入监管账户的 , 由监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 逾期不改的 , 由监管部门暂停该项目的商品房网上签约资格 , 并记入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档案 。 因此 , 他们已经才采取了监管措施 , 暂停了“正盛·太古港”的网签资格 。
采访人员:那像它这个钱没进到监管账户 , 监管部门有什么办法吗?
南昌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开发处工作人员:你自己要注意 , 你有应尽的义务 , 合同里面有监管账户 , 售楼处的公示栏里也有监管账户 。
采访人员:那关键是合同到现在我们都没拿到 。
南昌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开发处工作人员:这个东西你就不要和我说了 , 该告诉你的都告诉你了 。
采访人员:那我们还是要找开发商吗?
南昌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开发处工作人员:对 , 那肯定要找开发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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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表示 , 购房款转入开发商的预售资金监管账户 , 是消费者应尽的义务 。 那么 , 作为房地产行业的主管部门 , 南昌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又是否尽到了监管责任呢?开发商在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分文未进的情况下 , 违规销售一年多时间 , 房管部门又是否及时发现 , 并有所行动呢?
来源:江西都市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