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药重生”?索元生物科创板首轮问询答持续经营、专利保护期等问题( 三 )


除上述正常的药品专利保护期限外 , 为补偿新药上市审评审批占用的时间 , 目前在多个国家和地区 , 新药专利保护期限还适用相应的药品专利期限补偿制度 。
在中国 , 根据自2021年6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020修订)》 , 为补偿新药上市审评审批占用的时间 , 对在中国获得上市许可的新药相关发明专利 ,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专利权人的请求给予专利权期限补偿 , 补偿期限不超过五年 , 新药批准上市后总有效专利权期限不超过十四年 。
根据Rimon出具的法律备忘录 , 在境外主要国家和地区均有相应的药品专利期限补偿制度 , 一般而言 , 专利期限的补偿或调整不超过五年 。
综上 , 基于公司独特的业务模式 , 其核心产品未来预计获得的专利保护期限为相关药品专利的保护期限以及生物标志物专利的保护期限 , 虽然相关药品专利的到期日较早 , 但是生物标志物专利可以为公司研发的新药提供有效的专利壁垒 。 在相关生物标志物专利成功授权且不考虑药品专利期限补偿制度的前提下 , 公司DB102生物标志物专利在PCT国家/地区的专利保护期截至2037年8月31日 , 公司DB104生物标志物在PCT国家/地区的专利保护期截至2041年2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