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加码房产税政策?假的!自媒体闹乌龙


上海加码房产税政策?假的!自媒体闹乌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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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的消息数度跳票之后 , 这一次真的要来了吗?
近日 , 有自媒体消息称 , 个人住房房产税正式开征 , 上海税务局发文通知税率:4‰ , 6‰ 。 智讯财经向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税务局求证后得知 , 这份最新发布的《通知》系10年前政策的延续 , 并没有实质性变化 。
乌龙一场!官方回应:系10年前政策的延续
房产税早在2011年就已经在重庆、上海两个地方进行试点 , 同年上海已经下发通知 。
资料显示 , 2011年1月27日 , 上海市出台《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沪府发〔2011〕3号) , 决定自2011年1月28日起 , 向新购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上海居民家庭及新购住房的非上海居民家庭征收房产税 。 同时明确对上海居民家庭给予人均60平方米的免税住房面积予以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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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对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若干问题进行明确 , 2011年1月30日 ,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税务局、上海市住房保障和管理局又联合发布《关于本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若干问题的通知》(沪财税[2011]10号) , 这是此次引起大众关注的《通知》文件第一次印发 。
2016年 , 经评估 ,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税务局、上海市住房保障和管理局认为《关于本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若干问题的通知》(沪财税〔2011〕10号)继续有效 , 于当年1月18日发布《关于继续有效的通知》(沪财税〔2016〕2号) , 要求各部门按照执行 。 这是《通知》第一次延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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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前 , 政策延期只是印发“继续有效”的通知 , 为何第二次延期需要重新发文?
上海加码房产税政策?假的!自媒体闹乌龙】对此 , 上海市财政局发文解释 , 根据《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有关有效期的规定 , 原《关于本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若干问题的通知》将于近日到期 , 经评估需继续实施 。 但由于税务系统机构改革 , 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已合并 , 原《通知》中“地税机关”的表述不宜继续使用 。 另外 , 上海市所有县级行政区已于2016年7月调整为市辖区 , 有关表述也需相应调整 。 因此需对原《通知》重新发文 , 自2021年1月28日起执行 。
上海市财政局还表示 , 重新制定的《通知》仅对其中涉及税务机关及区县的表述进行了调整 , 文件名称、文件主要内容 , 均与原《通知》一致 , 未发生变化 。
根据《通知》 , 上海市房产税试点的征收对象:
是指2011年1月28日起 , 上海市行政区域内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包括新购的二手存量住房和新建商品住房)和非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的住房 , 统称为“应税住房” 。 其中 , 本市居民家庭是指具有上海市常住户口的居民家庭 。
再提房地产税 , 抑制房价上涨的核武器?
近年来 , 时常传出要征收房地产税的风声 , 因此备受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 值得一提的是 , 在最近半年内 , 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之前 , 官方已4次提及“房地产税” , 且表示要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 。
2020年12月23日 , 财政部部长刘昆曾在《人民日报》撰文称 , 按照“立法先行、充分授权、分步推进”的原则 , 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 。 建立健全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 。
2021年3月13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正式发布 , 提到“推进房地产税立法 , 健全地方税体系 , 逐步扩大地方税政管理权” 。
2021年4月7日 , 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贯彻落实“十四五”规划纲要、加快建立现代财税体制发布会上 , 财政部税政司司长王建凡表示 , 要进一步完善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 , 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 。
2021年5月6日 , 财政部部长刘昆在《经济日报》撰文提到 , 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 , 促进高质量发展 , 必须加快建立现代财税体制 。 刘昆提到 , 完善现代税收制度 , 健全直接税体系 , 逐步提高直接税比重 , 进一步完善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 , 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