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给房贷族出了选择题,机会仅一次,影响月供变化( 三 )

举个例子 , 若某笔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原合同期限20年 , 剩余期限为8年 , 原合同约定的利率为5年期以上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0% , 现执行利率为4.9%×(1+10%)=5.39% 。 2019年12月发布的5年期以上LPR为4.8% 。

如果你选择固定利率 , 那么以后你的房贷利率会是5.39% 。

如果你选择““LPR+加点””利率 , 借贷双方确定在2020年3月30日转换定价基准 , 且重定价周期仍为1年 , 重定价日仍为每年1月1日 , 那么加点幅度应为0.59个百分点(5.39%-4.8%=0.59%) 。 2020年3月30日至12月31日 , 执行的利率水平仍是5.39%(4.8%+0.59%) 。 也就是2020年月供水平其实不变 。

在此后的第一个重定价日 , 即2021年1月1日 , 按照重新约定的重定价规则 , 执行的利率将调整为2020年12月发布的5年期以上LPR+0.59% , 此后每年以此类推 。 如果2020年12月发布的5年期以上LPR下降了 , 那么你的月供也会减少 。


央行给房贷族出了选择题,机会仅一次,影响月供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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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民众在房展会上的某楼盘展台咨询 。 中新网程春雨 摄

何时转换?

按照要求 , 转换工作自2020年3月1日开始 , 原则上应于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 。

央行要求 ,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 , 银行应尽快制定存量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定价基准转换工作计划 , 包括系统配套、人员培训等 , 同时通过多种渠道(包括官网和网点公告、短信、邮件、手机银行和电话通知等)告知客户 , 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 , 尽可能以简便易行的方式变更原合同条款 。

2020年月供不变 , 影响从2021年开始

按照要求 , 为贯彻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要求 , 存量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在转换时点的利率水平应保持不变 。

严跃进表示 , 2020年第一次调整的时候 , 实际算出来的利率是不会变的 , 购房者不必担心月供额的变动 。

苑承建表示 , 转换时间是从2020年3月1日至8月31日 , 但实际的执行时间是从2021年开始 , 也就是说 , 2020年用户实际执行的房贷还是按照2019年的房贷执行 , 按照当前的还款约定偿还 。 即使LPR在2020年下降 , 用户也只能从2021年开始享受利率下行的红利 。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