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提新车却发现浸过水,“退一赔三”过分吗?

“销售公司这是欺诈!”浙江舟山的虞先生为了他的爱车奔波了一年 , 近日随着舟山市中院二审判决落地 , 他的维权之路也告一段落 。
去年10月 , 虞先生在舟山某汽车销售公司以12.9万元全款买了一辆白色大众高尔夫轿车 。 喜提爱车 , 心急的虞先生当天就给新车过了户、上了牌 。 回家后 , 虞先生打算给新车安上坐垫 , 就在这时他发现了问题 。 “安坐垫的时候我感觉湿湿的 , 再打开后排座一看 , 里面甚至还能压出水来 。 更可气的是 , 金属配件还有锈蚀痕迹 。 ”虞先生立即通知了销售人员并委托第三方对车辆进行鉴定 。 第三方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载明 , 明确案涉小型汽车存留浸水痕迹 。 后经汽车销售公司自行检测 , 该车辆天窗左后角导管破损导致车辆后排座位下存在水渍 。
喜提新车却发现浸过水,“退一赔三”过分吗?文章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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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先生无法接受 , 要求汽车销售公司退车赔款 。 而汽车销售公司只同意对车子进行维修 。 协商无效后 , 虞先生把汽车销售公司告上了法庭 。
虞先生认为 , 销售公司涂改了车辆售前检测证明单 , 并伪造消费者签名 , 属于恶意欺诈消费 , 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应承担“退一赔三”的责任 。
【喜提新车却发现浸过水,“退一赔三”过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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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销售公司则认为 , 虞先生要求“退一赔三”没有任何道理 。 就车辆存在的漏水问题 , 销售公司愿意进行维修 , 虞先生也不存在其他损失 。
定海区法院一审认为 , 根据现有证据表明 , 汽车销售公司向虞先生交付车辆时 , 没有发现车辆存有水渍问题 , 不存在故意隐瞒和欺诈 , 不符合“退一赔三” 。 不过 , 汽车经销商应向消费者交付符合约定标准及大众认知意义上的新车 。 车子售出当日即发现车内存有水渍残留及锈迹 , 仅让汽车销售商对车辆进行维修后交付 , 作为一般公众心理上都会难以承受 。 因此一审判决销售公司存在过错 , 应向虞先生退还购车款并赔偿虞先生包括保险费、购置税、鉴定费等其他合理损失共计14.5万元 。
一审判决后 , 双方不服 , 都提出上诉 。 二审作出了维持一审判决的终审裁判 。
来源:浙江法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