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恶|如何看待教会历史上的罪恶?( 二 )


只是,不仅参加十字军的基督徒没有实践耶稣的教导,所有的基督徒都算上,从古至今,普天之下,没有任何基督徒能始终一贯、完美无缺地遵行耶稣的命令。即使像圣伯尔纳这样的圣徒,写过历史上最伟大的关于爱的著作,也没有做到他所说的。这表明,基督教的一个基本观点是正确的,即人在上帝面前都是罪人。即使最杰出、最善良的人,也和你我一样,在上帝面前是罪人。
英国的保罗·强森(Paul Johnson)是当代伟大的历史学家。他在搜集资料、准备撰写教会历史时发现∶“在这样的历史中,每一页都可以看到基督教领袖的愚行和邪恶。但是在我阅读这些资料的过程中,渐渐地了解,人不是因为信了基督教才去做恶事,而是尽管人有基督教信仰,可是仍旧犯罪。基督教不是犯罪的源头,反倒是约束人犯罪的最高力量(且往往是唯一的力量)。‘有’基督教的约束,人类的记录就已经是那么可怕了;若‘没有’基督教的约束力,那么过去2000年的历史一定更加恐怖了!”(同注2)
成为认罪者
基督教历史上发生的,不止是十字军,还有其它的罪行。并且,引起每一个罪行的原因也不尽相同。就以对伽利略的迫害来说,主要的原因是因为伽利略的太阳中心说,与传统的地球中心说直接矛盾。
多年来,教会一直坚持认为,地球是宇宙的中心,是太阳绕着地球转,而不是地球绕着太阳转,并且认为这是圣经的观点。今天看来,很明显这是直接把一个科学学说,与圣经的观念等同起来了。但在那个时代,基督徒没有意识到这一错误。
基督徒(包括教会)会犯错误,这并不难理解。是人都会犯错误,群体也是如此。可怕的是以为自己不会犯错误,把自己当成是真理的化身、道德的楷模、最虔诚的信仰者。提摩太·凯勒牧师称此为基督徒“性格上的缺陷”。这个缺陷,对自己,表现为骄傲;对他人,表现为不宽容、好斗。
奥古斯丁说,自从人堕落以来,人犯下的第一个罪是骄傲,第二个罪是骄傲,第三个罪还是骄傲。骄傲的一个基本表现,就是拒绝承认自己的罪,并习惯于为自己的罪找借口。
人之罪,说到底,是得罪上帝之罪,是羞辱了上帝的名。时至今日,基督徒不但不应该回避罪,而且要主动地承认这些罪,认罪,并悔改。
早在1994年,教宗若望保禄二世就号召教会承认“历史的阴暗面”。他自己首先成为认罪者——1992年,他承认教会当年迫害科学家伽利略是错误的。8年后,2000年3月,他又发表声明,为从过去到现在天主教犯下的罪过道歉,包括十字军东征,异端裁判所,对其他基督徒的宗教战争,对纳粹屠杀犹太人的漠视。
基督教新教的兄弟姐妹,不要说这是天主教的罪。其实,这是我们的共罪,我们都是同案犯。就以伽利略为例,据学者考察,当年,最早反对哥白尼学说的正是新教徒。路德曾痛斥哥白尼是“蠢人”。加尔文也质问,凭什么将哥白尼的权威置于圣灵之上?还有,加尔文烧死了塞尔维特——虽然罪名不是他发现了血液回圈,而是异端,即便如此,用火刑来对付异端,也是罪啊!
当年,以斯拉和他的犹太同胞一起在上帝面前认罪,说∶“我的上帝啊,我抱愧蒙羞,不敢向我神仰面,因为我们的罪孽灭顶,我们的罪恶滔天。从我们列祖直到今日,我们的罪恶甚重。”(《以斯拉记》9∶6-7)
有一句格言说得好,“教会是医治罪人的医院,而不是圣徒的博物馆”。这话证明了耶稣的话是对的∶“康健的人用不着医生,有病的人才用得着。我来本不是召义人,乃是召罪人。”(《马可福音》2∶17)
世人都犯了罪,没有一个人能够自己救自己,这表明人的确需要救主。成为基督徒就意味着承认我有罪,耶稣是我这个罪人的救主,意味着我要在上帝面前认罪悔改,并且达一生之久。
历史事实
罪恶|如何看待教会历史上的罪恶?】指责基督教在历史上造成了许多邪恶的同时,也应该用同一把尺衡量基督教为人类带来的美好。将这两者加以比较,可以说,功大于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