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摘自《当年明月在:林徽因往事》作者:慕容素衣
女人似乎天性喜欢扎堆,所以很多人从小女孩开始就有一大堆朋友,小时候是伙伴,长大了是闺密。这方面林徽因显得有些异类,她的同性朋友很少,成年后仅仅与陶孟和的夫人沈性仁等关系稍为亲密点,那也是因为都是太太客厅的成员,大家走得较近的缘故。唯一能称为闺密的,只有一个费慰梅。
费慰梅这个名字特别古典,有种江南才女的范儿,实际上她是个货真价实的美国姑娘,英文名字叫作Wilma(威尔玛),父亲坎农博士是哈佛大学医学院著名的教授,她和丈夫费正清(也是美国人,著名汉学家)的名字都是梁思成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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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对夫妻的结识要追溯到遥远的1932年,那时费正清正在中国进行为时四年的学习,费慰梅则追随当时的男朋友跑到了北平。一次,梁思成与林徽因去看画展,遇到了费正清、费慰梅夫妇,倾谈之下,才发现费正清正在哈佛读研究生,费慰梅则刚从哈佛女校美术系毕业,思成也曾在哈佛研究生院就读,相似的经历让他们一见如故。徽因当即邀请他们到家里做客,费氏夫妇登门拜访时,才发现他们两家的房子离得非常近。缘分,就是这样妙不可言。
从那以后,徽因所住的北总布胡同三号就多了一对常客。对于家里来了这么个美国大妞,徽因的母亲以及家里的用人一开始常常感到好奇和疑惑,后来就习以为常了。就像费慰梅后来在书中描述的那样,她常在傍晚时分骑着自行车,穿过内院去找徽因,她们在客厅一个舒适的角落坐下,泡上两杯热茶后,就迫不及待地把那些为对方保留的故事一股脑倒出来。
两个人能够成为朋友,主要是依靠彼此之间的吸引力。林徽因与费慰梅都喜欢美术与文艺,也都很健谈,一个精通西方文化,一个醉心东方文化,就像两块磁铁,彼此都被对方深深地吸引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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徽因一直对美国女孩子深具好感,在宾夕法尼亚大学留学时,她曾在接受当地一家报纸的采访时说起英美两国女生的差别,在她的经验中,英国女孩子并不像美国女孩子那样一上来就这么友好,她们的传统似乎使得她们变得那么不自然地矜持;而美国女孩子则像“小野鸭子”,一开始接触让人觉得很傻,但当你看透表面时,就会发现她们是世界上最好的伴侣。
徽因本人的性格其实也像美国女孩子那样锋芒外露,也许正因如此,她很难和中国女性做朋友,她们中的绝大多数都太过矜持内敛了。幸好上天赐予了她一个费慰梅,她是典型的美国女生,开朗活泼,以她美国式的热情和大方,迅速地拉近了和徽因之间的距离,她们很快交付了彼此的信任。
费慰梅对徽因,用她的话来说是“一见钟情”,初次见面,她觉得徽因美得没话说,个性又活泼。西方那些汉学大家,往往都有一种东方情结,汉学家傅汉斯(也是美国人)就觉得,妻子张充和代表着东方文化中最精致典型的那部分,令他倾倒不已。费慰梅眼中的林徽因想必也与此类似,她初来北平时连中文都不大会说,如果不是徽因向她讲述北平的古建筑及历史,恐怕不会萌生出对中国古代建筑的浓厚兴趣。费慰梅夫妇后来能够在研究中国艺术和建筑的领域取得莫大成就,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他们的朋友圈脱离了西方人团体的界线,正是在徽因与思成的影响下,他们才迅速融入了北平的文化圈,和许多中国学者建立了深厚亲密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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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费慰梅及其代表的现代生活方式,也对徽因有莫大的吸引力。她坚持和费慰梅用英语交谈,徽因的英语好得令费慰梅这个以英语为母语的美国人感到羡慕。其实后来费慰梅的中文已经足够流利,徽因之所以只和她说英语,也许是为了暂时能从纷扰的日常生活中抽离出来,获得片刻心灵上的休憩。徽因素来体弱多病,结识费慰梅之后,却鼓起勇气随她一起去郊外骑马。骑着马儿在蓝天白云下奔驰,呼吸着青草的香气,令激情重新回到体内,费慰梅就像一股来自山野的清风,为她注入了新的活力,她变得更加年轻活泼和有朝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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